综合实践活动的课程地位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一门全新的课程,它是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2003)中设置的、必修的、独立的课程领域,由研究性学习活动、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三方面内容构成,同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等领域一起构成高中新课程的八大领域。
综合实践活动在普通高中课程学分结构表中占23个必修学分,其中研究性学习活动15个学分,社会实践6个学分,社区服务2个学分。该课程在学分结构表中,占最低必修学分(116个学分)的20%,占最低毕业学分(144个学分)的16%。
可见,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在高中新课程中的地位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