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教电[2009]15号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各幼儿园:
为配合第七届全国中小学校园电视评选活动的选拔工作,根据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0年常州市中小学校园电视节目评选活动的通知》(常教电[2009]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武进区第三届校园DV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节目选题
1.包括专题类、新闻类、教学类、公益宣传类、电视作文类。
2.专题类节目设《可爱的家乡》和《校园真情》两大主题。《可爱的家乡》可优先选择人教版、江苏版、北师大版中小学语文课本中的相关课文作为选题内容,节目长度不超过10分钟。《校园真情》的选题范围为校园内的真人真事,节目长度不超过15分钟,专题表现形式以现场拍摄的画面加解说,不设主持人。
3.教学类节目以实施素质教育的教学节目为主,如版画制作、陶艺等。
4.公益宣传类节目以环保、健康、社会公德、民族文化等为主题拍摄成小宣传片,长度不超过1分钟。要求以小见大,突出主题,教育效果强烈。
二、节目要求
影片主题鲜明,主体突出,镜头组接流畅,图像色调纯正、清晰稳定,图像字幕工整大小恰当,解说词清楚、语调亲切,声画同步,动画、特技运用合理,音乐、音响恰到好处。
三、报送时间
2010年1月至2010年5月15日
四、报送要求
1.参评节目一律以DVD视频盘为载体,符合DVD标准格式;凡是电脑刻录的DVD光盘,刻录结束后,必须能够在普通DVD放像机中流畅播放,否则视为该参评节目无效。每张视频盘只刻录一个节目,节目标准、长度、类别、录制单位等内容需附在光盘上。节目创作说明控制在500字以内。
2.所有参赛作品填写好参赛表格(见附件),直接送至教育局电教中心506室。联系人:贺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86307083。
五、节目评审
1.邀请相关方面专家成立评审小组,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
2.本次评选活动将根据参赛作品总数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并推荐部分获奖作品参加2010年常州市中小学校园电视评选活动和第七届全国中小学校园电视评选活动。
六、其他事项
1.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发现有抄袭现象即取消参赛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
2.本次参赛作品版权归主办单位所有,如有特殊情况请向大赛组委会说明。
附件1. 2010年中小学校园电视节目评选活动申报表 2010年中小学校园电视节目评选活动申报表.doc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09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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