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小学“防灾减灾日”活动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中小学: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二个“防灾减灾日”,同时,5月7日至13日确定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为做好今年防灾减灾各项工作,全面提高中小学校防灾减灾能力和中小学生避灾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加强防灾减灾,创建和谐校园”。 二、活动时间 2010年5月10日至5月14日。 三、活动内容 1.大力营造防灾减灾活动的浓厚氛围 (1)在校园醒目位置悬挂张贴相关内容的横幅、标语、口号等;通过发放告家长书,联合家长、社会力量,配合学校做好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 (2)出1-2期以“加强防灾减灾,创建和谐校园”为主题的防灾减灾专栏、板报、黑板报等,深入浅出地宣传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 2.开展防灾减灾系列教育活动 (1)制定学校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目标、活动措施、方法步骤等,确保活动有人抓,不脱节。利用国旗下讲话,由校领导进行防灾减灾教育动员。 (2)组织参观江苏省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该基地位于广成路9号(市地震局大院内),免费向社会开放,正常上班以外时间参观需提前联系;联系电话:86960100,联系人,潘存健。 (3)积极参加“走近科学,认知地震”的主题有奖征文活动。活动详见网址:http://{域名已经过期}/forumdisplay.php?fid=163&filter=type&typeid=388 (4)召开防灾减灾教育座谈会、举办防灾减灾知识竞赛、发放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手册、观看灾害题材影视片等;有条件的学校可邀请地震、气象、防汛等部门的专家到校开展防灾减灾科普知识讲座。 3.开展防灾减灾应急避险演练。在抓好宣传教育活动的同时,各校要针对防震、防火、交通、溺水、拥挤踩踏、突发公共事件,开展一次以上全校性防灾减灾应急避险演练。 4.认真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活动期间,各校要组织相关人员对学校的校舍、厕所、围墙以及校园周边环境、地质、地理条件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防患于未然。 5.加大学校防灾减灾活动的宣传力度。加强与电视台、广播台、报刊杂志、网站等新闻媒体的沟通与协调,报道学校在防灾减灾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为加强学校防灾减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活动要求 1.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策划,周密计划,保证防灾减灾活动顺利开展。 2.要强化责任,严密组织,防止图形式、走过场,确保防灾减灾活动取得实效。 3.要广泛发动,加强联系,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借助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学校防灾减灾工作。 请各辖市、区,各局属学校将开展活动的好的经验、做法于5月17日前报送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电子信箱jujj@{域名已经过期}。
常州市教育局
2010年5月7日
附件: “防灾减灾日”宣传标语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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