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合格学校
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现将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合格学校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常教基〔2010〕4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校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对照要求进行自查自评,符合条件的学校要积极申报,并于12月28日前将《自评表》(见附件2)和自评报告各一份交武进区教育局基教科1209室。区教育局将在对申报学校进行检查评估的基础上,择优向市教育局推荐。市教育局将组织评估小组对提出申报并获推荐的学校进行全面评估。
附件1: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合格学校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
附件2:常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合格学校评估验收自评表(试行)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0年12月7日
主题词:心理健康 合格学校 评估验收 通知
录入:王晓红 校对:包丽娜 网发学校 共印5份 |
转发《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合格学校
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现将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合格学校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常教基〔2010〕4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校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对照要求进行自查自评,符合条件的学校要积极申报,并于12月28日前将《自评表》(见附件2)和自评报告各一份交武进区教育局基教科1209室。区教育局将在对申报学校进行检查评估的基础上,择优向市教育局推荐。市教育局将组织评估小组对提出申报并获推荐的学校进行全面评估。
附件1: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合格学校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
附件2:常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合格学校评估验收自评表(试行)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0年12月7日
主题词:心理健康 合格学校 评估验收 通知
录入:王晓红 校对:包丽娜 网发学校 共印5份 |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现将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合格学校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常教基〔2010〕4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校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对照要求进行自查自评,符合条件的学校要积极申报,并于12月28日前将《自评表》(见附件2)和自评报告各一份交武进区教育局基教科1209室。区教育局将在对申报学校进行检查评估的基础上,择优向市教育局推荐。市教育局将组织评估小组对提出申报并获推荐的学校进行全面评估。
附件1: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合格学校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
附件2:常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合格学校评估验收自评表(试行)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0年12月7日
主题词:心理健康 合格学校 评估验收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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