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校红十字会:
根据武进区红十字会《关于对全区红十字示范校督查的通知》(武红发〔2010〕21号)文件精神,针对当前全区学校红十字工作呈现出的新特点、新问题,同时也为明年创建国家教育部和中国红十字总会的全国“红十字模范校”作准备,区红十字会将联合区学校红十字工作委员会对全区已经创建的12所“江苏省红十字示范校”的红十字工作进行督查。现将督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督查各学校红十字会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管理规范、活动开展等方面的台账和音像图片资料。重点查看落实《江苏省红十字示范学校评审表彰办法》有关情况,督查各学校红十字会各项工作的长效管理情况。
(二)督查各学校红十字会的会费缴纳使用情况。重点查看会费的使用情况,账目是否明晰或是否在学校经费帐中有红十字经费明细科目。
(三)督查各学校红十字会有关红十字运动知识传播的年度工作情况。主要查看年度开展红十字运动知识宣传计划、方案、图片资料、宣传底稿等方面的内容。
(四)督查各学校红十字会活动开展情况。主要查看是否在活动中有体现红十字标识的痕迹,和红十字标志的使用情况。
二、督查时间
2010年12月中旬开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督查方式
本次督查将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
(一)查阅相关工作档案、资料。
(二)实地查看红十字活动场所,查看红十字宣传阵地等。
(三)分管领导作工作的简要汇报。
四、有关要求
1、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配合督查组切实做好督查工作。
2、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各学校要制定整改方案,逐条进行整改。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3、督查工作结束后,督查组将及时梳理总结,督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进行通报。
常州市武进区学校红十字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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