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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1-3实验室等专用教室
发布时间:2011-09-26   点击:   来源:   录入者:陈志强

 

3
实验室等专用教室
    学校实验室等专用教室硬件建设达到《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有关要求,面积达标,内部设施齐全完好,有防火、防潮、防腐、防尘、防盗等措施,仪器完好率不低于95%。
    学校专用教室硬件建设达到《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Ⅱ类有关要求,现有科学实验室2个,美术室、美术器材室共4个,音乐室4个,舞蹈教室1个,信息技术教室3个,一个200米田径场,四面篮球场。各室使用面积满足教学的需要,并配备了满足教学需要的必要的设施设备。内部设施齐全完好,有防火、防潮、防腐、防尘、防盗等措施,仪器完好率达95%以上。
           
序号
        
 
1
体育器材登记表
 附件 
2
体育器材使用登记
3
体育器材维修登记
  附件  
4
音乐室使用登记
5
学校专用教室平面图
6
防火、防潮、防腐、防尘、防盗等措施,仪器完好
见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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