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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评选基本条件
发布时间:2011-11-14   点击:   来源:   录入者:刘伟莉

 

一级目标
二级目标
政治思想
热爱教育事业,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心理健康,为人师表
全面育人
坚持全员育人、全程育人的理念,坚持学生立场,关爱每一位学生,促进每一位学生的全面发展,通过有效措施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善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生活积极性与主动性,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工作能力
具有较强的教育引导与组织协调能力,在班级建设方面有思想,有创意,并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所带班级学生个性发展良好,形成和谐向上、富有活力和特色的班级文化,每年学生满意度测评都在90%以上。
资源利用
善于拓展班级育人空间,充分利用各种教育资源,有效开展班级德育活动和学生个性化教育;主动与任课教师、学生家长沟通,坚持上门家访,每学年家访面(率)不少于70%。
教育研究
注重班主任工作研究,积极参加教育实践改革,善于反思总结,坚持撰写班主任工作的案例或论文,并发表或获奖。
教育实绩
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并获得辖市、区及以上的相关荣誉。
 
常州市中小学德育先进工作者评选基本条件

一级目标
二级目标
政治思想
热爱教育事业,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心理健康,为人师表
全面育人
有先进的德育理念,坚持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坚持学生立场,关爱每一位学生,促进每一位学生的全面发展
工作能力
具有较强的教育引导与组织管理协调能力,能结合工作岗位和学生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德育工作,在德育管理、德育实践活动、学科渗透、后进生转化、降低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心理健康教育、德育科研、德育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教育实绩
从事教育教学管理或研究工作三年以上,其德育工作获得学校、家长、学生和社会的好评。
 
常州市“我最喜爱的班主任”评选基本条件

一级目标
二级目标
基础要求
达到常州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评选基本条件
学生喜爱
家长满意
学识丰富,待人真诚平等,充满引领和感召的人格魅力,在班级建设中有较强的艺术性,有真实感人的爱生事迹,深受家长信任和学生爱戴。
同行认可
学校肯定
有治班特色,有时代感,有较高的教育境界,个人教育风格和班级建设的经验得到同行与学校的一致认可,有一定的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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