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
现将区安委办《关于层转〈关于加强特殊时段生产安全事故防范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校认真按照通知精神抓好贯彻落实,着力加强节假日、夜间和岁末年初等特殊时段,以及酷暑、寒冬等特殊天气条件下的安全防范工作。
附件:关于层转《关于加强特殊时段生产安全事故防范的通知》的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4年12月16日
苏公网安备 320412020010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