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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份理论学习一(刘雅玉)
发布时间:2016-01-09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刘雅玉

 

语文工作室理论学习
姓名 刘雅玉 日期 2015、12 
主要内容:《语文课程标准》指出:“阅读是学生的个性化行为,不应该以教师的分析代替学生的阅读实践,应让学生在主动积极的思维和情感活动中,加深理解和体验,有所感悟和思考,受到情感熏陶,获得思想启迪,享受审美乐趣。个性化阅读是新课标倡导的一种阅读取向,它是阅读本身的客观规律。每一位学生都是各不相同的生命体,他们对问题的理解,有自己的思想方式和个性特点.他们在阅读中对文章产生感悟,必然会带浓重的个性化倾向。学生的具体阅读都有各自关注的焦点,都会于原有的知识水平、认识能力、生活经验和阅读习惯有关。即使对同一篇文章也会产生不同的感受。每一位学生进入文本,与作者进行深层次的对话,在角色体验中,完成文本的理解、内化,语文素养得以完善,生命价值得以提高,个性得以张扬。这就要求我们在阅读教学过程中要以多元的阅读目标,多元的阅读评价,使阅读活起来,让个性化阅读充满活力。 新课程标准强调阅读教学中对学生悟性能力的培养,强调在阅读中加深理解和体验,使其受到情感熏陶,获得思想启迪,享受审美乐趣。悟读应从悦读开始。教学中,学生如果对文本有了兴趣,有了期待,那么就会产生阅读的冲动,从而给带来动力。因此我们要个性化地处理教材,出文本中最宝贵的可感因素。苏霍姆林斯基说过:儿童在内心深处都渴望自己是发现者、探索者,这将促使他们更加积极主动地学习新知。我们在教学中只有根据课文内容,提炼出有价值的探究问题,引导学生主动地去发现,去探索,才能有效地训练学生的思维,培养自主能力,从而真正提高学生的阅读能力和综合素质。新课程的语文教学把尊重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独特体验视为正确把握语文教育的特点之一。
心得体会:阅读的过程是学生求知的过程,学生个体千差万别,决定了在求知的过程中,他们所选用的阅读方法也具有鲜明的个性特征。语文材料来自生活,我们应该允许学生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有差别地解读文本,注重学生根据自己的思维活动进行阅读的再创造。文章不是无情物。作者在创作时,不管选取什么题材,也不管运用什么表现形式,他们都着力抒发着内心的情感,表达着内心的体验。因此,教师要充分挖掘教材中的创造因素,抓住有利时机引导学生,让学生根据自己的生活经历、情感经验等,通过想象去感受作者这种对社会对人生的心理体验,与课文的情感相碰产生火花,从而感悟文章语言中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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