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食安办〔2019〕6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3月16日召开的全国及全省校园食品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力保障我区在校师生饮食安全,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相关要求: 一是明确目标,大力推进年度重点工作。结合国家食安办下达的指标和我区工作目标,2019年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要完成的三大指标为:全年不发生校园食物中毒事故;全区学校(含幼托机构)食堂量化分级管理良好以上比例达 100%、优秀率达65%以上;学校食堂“阳光餐饮”实施率达100%。各镇、开发区、街道要统筹考虑、协同推进,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二是高度重视,形成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合力。各镇、开发区、街道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校园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要充分发挥食安办综合协调作用,把校园食品安全纳入地方食品安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部门沟通协作,加强校园周边小摊贩、小餐饮、“五毛食品”、网络订餐的综合治理与风险防控。市场监管部门和教育部门要按照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关于春季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及速查严处“辣条” 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等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细化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三是加强领导,进一步排查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各镇、开发区、街道要充分发挥组织领导的作用,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组织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经营者和餐饮服务经营者进一步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要建立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清单,对本地区重点隐患进行重点整治,针对风险隐患制定解决措施。对于已经整改的问题要加强复查,对于正在整改的问题要加快整改速度,确保整改到位,大力消除风险隐患。 四是突出重点,加强对“辣条”等食品监督检查。各镇、开发区、街道要以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经营者、“辣条”等休闲食品生产企业为重点,全面开展监督检查,督促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者重点检查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贮存摆放等经营行为,全面排查央视“3·15”晚会报道的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辣条”产品,一旦发现,全部下架封存,依法予以处置。对“辣条”等休闲食品生产企业重点检查工厂卫生条件、原辅料采购使用、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名称和包装、产品检验等,严格保证生产条件持续符合许可要求,严格控制产品中的微生物污染,严格使用食品添加剂,严格产品出厂检验,严格规范产品标签标识。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请于4月4日前将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经食安办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上报,上报内容包括工作总结、典型案例和报表(见附件1、附件2、附件3)。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材料请报送至:武进区延政中大道28号5号楼武进区市场监管局食品科;电子版材料请报送至区食安办邮箱:wjfda@{域名已经过期}。联系人:沈媛,电话(传真):86318586,手机:18915898766。 附件:1.2019年春季校园餐饮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汇总表 2.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销售者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3.“辣条”等休闲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常州市武进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3月19日 (公开性质:依申请公开) 常州市武进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9 年3月19日印发
附件1 2019年春季校园餐饮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检查类型 | 单位数量(家) | 共发现问题数量(个) | 存在的主要问题(风险隐患点)1 | 完成整改数量(个) | 正在整改数量(个) | 完成整改时间 | 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份) | 行政处罚立案(件) | 移送司法机关 | 学校食堂 | 共有 排查 | | | | | | | | | 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 共有 排查 | | | | | | | | | 校园及周边餐饮服务经营者 | 排查 | | | | | | | | |
1是指在检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较多的风险隐患点,最多填五项,填写内容为《餐饮服务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中30项检查内容对应的序号,如发现问题最多的项目依次为第21项、第18项、第5项、第9项,则在本栏填写21、18、5、9。
附件2 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销售者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内容 | 单位 | 数量 | 1 | 抽检 情况 | 自行组织监督抽检 | 批次 | | 2 | 其中,不合格食品 | 批次 | | 3 | 检查及查处情况 | 出动执法人员 | 人次 | | 4 | 检查校园及其周边食品销售者 | 家次 | | 6 | 其中,发现问题食品销售者 | 家 | | 7 | 责令整改食品销售者 | 家 | | 8 | 已完成整改食品销售者 | 家 | | 9 | 立案查处 | 件 | | 10 | 查封扣押问题“五毛食品” | 公斤 | | 11 | 其中,河南省兰考县宁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辣条” | 公斤 | | 袋 | | 12 | 河南省尉氏县欧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辣条” | 公斤 | | 袋 | | 13 | 湖南省平江县钧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辣条” | 公斤 | | 袋 | | 14 | 湖南省平江县味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辣条” | 公斤 | | 袋 | | 15 | 其他“辣条”等“五毛食品” | 公斤 | | 袋 | | 16 | 罚没金额 | 万元 | | 17 | 移送司法机关案件数量 | 件 | | 18 | 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销售类) | 个 | | 19 | 取缔无证销售户 | 家 | | 20 | | 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 | 件 | |
附件3 “辣条”等休闲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企业名称 | SC证号 | 类别名称及品种明细 | 在产/停产 | 发现的主要问题 | 整改情况 | 抽检批次数 | 抽检不合格项目 | 是否立案查处 | 1 | | | | | | | | | | 2 | | | | | | | | | | 3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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