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我国现代慈善事业的整体发展规模、社会参与程度、慈善组织建设和法治建设都迈上了一个新台阶,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慈善一日捐”活动,是扩大慈善资金规模、凝聚慈善力量、发挥慈善作用、发展慈善事业的德政工程;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关爱弱势群体、助力精准脱贫、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暖心工程;是加强行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改善党群关系、提升政府形象的实践活动;是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奉献爱心的重要平台。 按照区委办、区政府办的通知要求,现将全区学校开展2019年度“慈善一日捐”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捐赠对象 各校在职教职员工(包括民办学校)。 二、捐赠标准 教师每人200元,职工每人100元。 三、捐赠上交 请各校于10月15日前,将捐赠款项统一上交区教育局发规科(1112室)或汇至武进区教育局(单位帐户名称: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财政专户,开户行:工行湖塘支行,帐号:1105021209000129324)。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校要把活动作为当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实践,在活动中砥砺“为人民服务”的初心。动员全体教职工,最大限度地募集慈善资金,帮助困难群众解决问题。要按照“依法组织、领导带头、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的原则,早发动、早部署、快行动、快落实。要细化工作责任,认真做好思想发动,确保捐赠活动取得成效。 二要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各校要立足自身职能,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强宣传力度,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提高教职工的慈善意识和参与慈善的自觉性,支持参与“慈善一日捐”活动。特别是要加强对活动的宣传报道,突出展现捐赠者爱心奉献的感人事迹,强化舆论导向,激励更多的人支持慈善、参与捐赠。 三要规范机制,信息公开。各校要建立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公布信息,主动向捐赠人进行反馈,确保捐赠金额无误。 四要严明纪律,强化监督。各校必须按照规定程序,严格操作,不得任意扩大募捐的范围和对象,不得任意更改捐赠标准,不得搞搭车募捐,更不允许任何学校以任何名义截留募捐的资金。各校负责人要加强跟踪督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活动中存在的问题,通报捐赠活动进展情况,确保捐赠活动依法、有序、健康进行。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9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