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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里中心小学师德考核实施细则(修订稿)
发布时间:2019-06-10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何志良

湟里中心小学师德考核实施细则(修订稿)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德建设,不断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依据《武进区中小学师德考核办法》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与教育为主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引导教师认真践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二)坚持客观公正与实事求是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严格按考核程序和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力求全面客观评价教师职业道德素养。

(三)坚持过程性评价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将教师的日常行为纳入师德监督范围,在年度考核时进行综合考查评价,确定考核等次。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学校在职在岗教师。

三、考核内容与评价标准

(一)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规定的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六个方面的内容,详见《湟里中心小学师德考核评价标准》。

(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合格(80-89分)、基本合格(70—79分)、不合格(69分及以下)四个等次。

(三)教师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查实,师德考核“一票否决”,直接定为“不合格”。

1、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或利用网络发布与事实不符的言论,恶意炒作的;

2、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3工作失职、渎职造成学生人身安全责任事故的;

4、体罚学生的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5、从事有偿家教,向学生或家长索要钱物的,或私自在校外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兼课的;

6、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7、以盈利为目的,向学生推销或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的;

8、参加或诱导学生参加非法组织、“黄、赌、毒”和迷信活动,或向学生传播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反动言论等有害身心健康的思想和信息的;

9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的;

10其他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的行为。

四、考核方式和程序

(一)考核方式

1、师德考核在区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有学校组织实施,并与教师年度考核相结合,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相挂钩。

2、学校成立师德考核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 蒋群良

副组长: 陈国荣、陈明珠、何志良

员: 周一民、陈文瑶、陈志强、崔晓东、陆伟、刘伟莉、陆永新

师德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蒋群良

组员:陈国荣、陈明珠、何志良

3、学校制定的考核细则,经校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并报教育局备案。

(二)考核程序

1、个人自评。被考核人对照考核细则进行自我评价,填写《湟里中心小学师德考核表》。

2、他人测评。师德考核工作小组以适当形式组织教师、学生、家长对被考核人进行测评。

3综合评定。师德考核工作小组根据自评和民主评议的情况,在量化的基础上,结合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综合评分,逐一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报师德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4、公示结果。师德考核工作小组以适当形式公示考核结果。其中,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应在全校教职工范围内通报,获得优秀等次的教师要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5、存档备案。考核结果公示后,填写《武进区中小学师德考核情况统计表》,存入师德考核档案。

6、权益维护。被考核人对师德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向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其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如对复核意见不服,可在接到复核意见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对师德考核为“优秀”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特级教师和晋升教师职务(职称)、选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

(二)评选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师德标兵和年度考核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师德考核必须是优秀。推荐区级及以上师德标兵的人选,必须近三年连续师德考核为“优秀”。

(三)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相应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定、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

(四)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学校领导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经劝诫仍不改正的,要调整工作岗位或高职低聘。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者,依据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直至清除出教师队伍。对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凡师德考核合格及以上者,在年度绩效考核中得师德奖1000元;考核为基本合格者得师德奖500元;考核为不合格者不得师德奖。

 

2017年9月

 

 

湟里中心小学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及评分表   2019年6月

姓名:                                   

内容

         基   本   要   求

分值

自评分

考评分

备 注

爱国守法

10

1.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认真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政治工作任务;(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

5

2.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以非法方式表达自己的诉求。

5

爱岗敬业

15

1.服从组织(党支部、工会)或学校行政的工作安排(包括课职务、班主任及临时性等工作),态度端正,有奉献精神;

5

2.教学工作认真负责,严格执行教学常规要求;

5

3.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经常中途外出。

5

热爱学生

10

1.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发现一次扣2分)

5

2.主动帮助和辅导学习有困难、品行有缺陷的学生;认真按时完成“168”爱生行动记录册填写。

5

尊重家长10分

1.做好家校联系工作,及时经常与家长沟通联系,家长满意度高;

5

2.不因孩子的问题指责、呵斥家长,不发生其他不尊重家长的行为。(发现一例扣5分)

5

 

严谨治学15分

1.按要求认真参加相关的教学研究活动;

(缺席一次扣2分)

5

2.按规定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完成相关要求;

(缺席一次扣2分)

5

3.按规定完成“人人一堂课”、课题研究课、相关论文撰写等。(缺一次扣2分)

5

教书育人15分

1.坚持因材施教;注重培养学生良好品德;无学生严重违纪行为发生;(发现一例扣2分)

5

2.遵循教育教学规律,课堂教学质量检测成绩良好;

5

3.学生课业负担合理。

(有家长投诉一次扣2分)

5

廉洁从教15分

1.不参与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

5

2.不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学习用品;不利用教师身份向家长推销微商产品;

5

3.不收受学生家长财物,不接受家长宴请;

5

为人师表10分

1.遵守社会公德,不参与黄赌毒,不酒驾;

5

2.衣着得体,举止文明,不做有损教师形象的事。

5

合计得分

100

 

                 

                 湟里中心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表

(  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参加工作时间

文化程度

工作职务或岗位

是否担任班主任

师德表现自我评价

 

 

 

 

 

 

 

 

 

 

 

 

 

 

 

 

 

 

签名:

年   月   日

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价

考核等次: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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