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您所在的位置是: 首页 >>发展中心>>德育天地>>心理研究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普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15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王佳波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普查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

    根据《常州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常教办〔2021〕90号),为进一步规范建立学生心理档案,评估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普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

    全市中小学校四年级至高三全体学生(含中职及高职一至五年级学生),体校及特殊学校学生不参与本次普查。

    二、普查时间

    2021年12月20日—2022年1月23日。

    三、普查内容

    1.背景信息;

    2.相关普查量表。

    普查选用教育部与国家卫健委认可的量表,按规范化方式进行。

    四、普查流程

    1.信息导入

    (1)统一导入:由市教育局依托学籍库统一导入各校学生信息(初一、高一新生相关数据已导入),由各校心理健康管理负责人核对已导入学生信息,并于12月20日前完成审核。

    (2)学校导入:职校学生数据由各校安排校级心理健康管理员导入(具体操作步骤参考附件1)。管理员须加QQ群:2群常州心理健康云平台 435982629。咨询联系人:史老师 86636080。

    (3)其他方式:学生信息数据存在缺失的学校,可通过链接:https://{域名已经过期}/l/cievSOVKt0Qb,在第三方平台运维人员帮助下完善缺失学生信息数据统计表。缺失学生信息数据的学校,安排校级心理健康管理员加QQ群:3群常州心理健康云平台615502607。咨询联系人:史老师 86636080。

    新市民学校如遇学生信息数据缺失的,校管理员可先利用学生全国学籍号进行试测,如果可以登录,则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从第三方学校(帮扶学校)进行对接确认。如果无法通过学生学籍号登录,按“其他方式”完善学生信息数据。

    2.普查实施

    普查以网络问卷方式进行。学校统一组织学生登录常州市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网站({域名已经过期}),进入在线测评(电脑端或手机端均可),账号为学生学籍号,密码为123456。(具体流程见附件2)

    3.反馈报告

    普测结束后,各校管理员可登录后台查看本校个体测评结果报告和危机预警情况,以及全校测评整体报告。市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和相关专业机构将根据普查结果统一形成2021年全市中小学生心理普查报告。

    4.预警排查与复测

    测评报告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反应个体最近两周以来的心理感受,各校安排心理教师及时依据《常州市心理普测预警学生干预手册》指导意见(见附件3)对预警学生逐一排查,必要时申请复测。

    5.建立档案

    对于重点预警学生,各校要指导心理教师依据《常州市心理普测预警学生干预手册》流程进行建档,完成学校心理健康普测工作保密承诺书(见附件4)和预警统计表格(见附件5),并于2022年3月30日前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局属学校上报市教育局德育处,联系人:葛轩,联系方式:85681383,邮箱:514989216@{域名已经过期}。辖市(区)学校由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收取。其余预警干预档案信息各校自留备查。

    6.后续干预

    普查后续工作开展过程中,各校须依据《常州市心理普测预警学生干预手册》,以班级为单位,建立并完善学生个人心理档案,对重点预警学生实行“一人一档、一人一策、一人一帮”。

    五、有关事项

    1.完善校级管理员队伍

    校级心理健康管理员是规范有效实施心理普查的关键。各校要以分管领导牵头,以心理老师及班主任为骨干,建立健全管理员队伍,实施分级管理,确保每个流程都符合规范。

    各校于2021年12月15日前通过链接:https://{域名已经过期}/l/ctTuwhNIle3O,完成学校心理健康测评一级管理员及二级管理员(一级管理员为心理测评主负责人,必填)名单填报。并请各校一级管理员加QQ群:常州心理健康云平台810077367。咨询联系人:史老师 86636080。

    2.按时实施,规范操作

    (1)普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2022年1月23日,逾期将予以关闭。请各校合理安排时间,统一组织全体学生参加普查。

    (2)普查量表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各校在学生测试前安排专人宣读指导语,务必告知测试学生按照现在心理状态真实填写,独立作答,切勿随意填写,导致测评结果异常,影响建档结果。

    (3)各校开展普查建档工作,要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如遇特殊案例需要帮助,可进行咨询转介。一般心理问题可转介至市、区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进行一对一公益心理咨询,严重心理问题或心理疾病可转介至有关医院进行诊断治疗(联系方式详见附件6)。各校可结合此项工作适时开展心理健康及家庭教育工作,有必要时可邀请市、区两级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提供送教到校指导。市、区行政部门应对各校该项工作开展进行督查。

    (4)如遇系统操作或其它相关问题,请学校及时与技术方沟通联络。技术人员:陈臣 025-86561830。

    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学校高度重视心理普查工作,认真组织,规范施测,确保高质量完成学生心理普查工作。对于重点学生要注重人文关怀,精准识别,及时发现并处置风险问题,完善学生建档、心理咨询与转介服务,做好补救性心理健康服务;对于全体学生要做好发展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将心理健康教育融入到学校日常教育、教学与管理中。

 

 


附件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栏目列表
    账号登录
    保持登录 忘记密码?
    账号与武进教师培训平台同步
    访问总量统计 日访问总量统计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湟里中心小学   苏ICP备05086717号-1
    联系电话:0519-83348221   传真:0519-83341021
    技术支持: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常州万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访问统计

    苏公网安备 320412020010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