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区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工作的开展,提高广大教育行政干部及教师的法律素质,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干部、教师普法考试活动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全区教育系统干部、教师普法考试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9年12月。具体时间由各校自行确定。
二、考试内容
重点是教育法律制度、师生权益保护制度、教育执法制度等有关知识。
三、考试对象
各级各类学校的全体在职教师及行政管理人员。
四、考试形式
本次考试原则上采取集中、开卷的形式进行,有条件的,也可以采取集中闭卷的形式进行。具体形式由各校自行决定。
五、组织与安排
1、本次考试是我区教育系统开展2009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重要内容,也是实施“五五”普法考核验收的重要举措,考试情况将作为明年“五五”普法考核验收与表彰的重要依据。各校要积极组织好本校的考试工作,并妥善保存考试答卷备查。
2、本次考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命题,试卷附后。试卷的印发、考试的组织以及批卷等工作由各校自行负责。
3、请各校于2009年12月31日前将学校考试情况总结报区教育局督导室,邮箱地址:jyjdds@{域名已经过期}。考试情况总结应包括考试组织形式以及学校总人数、参加考试人数、平均分、最高分、最低分等情况。
附: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考试试卷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09年1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