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党组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促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根据区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要求,现就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重要意义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党员素质,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的一项重要制度。在新的历史时期,党面临着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只有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所领导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才有坚实的基础和可靠的保证。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新时期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激发党员增强光荣感和责任感、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内在动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直属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主动地投入到这项工作中来;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切实抓紧抓好此项工作。
二、把握重点,突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这一主题
各直属党组织要把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作为这次民主评议党员的重点,贯穿于民主评议党员的全过程,把民主评议党员作为巩固和深化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落实先进性长效机制的有效措施。通过评议,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在理想信念、根本宗旨、组织纪律、发挥作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积极引导党员紧密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进行对照检查,实事求是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找出自身存在的差距与不足,剖析思想根源,明确努力方向,使每一名参评党员思想上有所触动,行动上有所改进,工作上有所提高,作风上有所转变,纪律上有所增强。
三、结合实际,切实提高民主评议工作的质量
各直属党组织要围绕“进军现代化,教育率先行”,“教育率先行,党员当先行”的要求,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分析检查阶段的有关要求,并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结合党员队伍现状以及党员思想、工作实际,在严格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程序的同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在提高评议质量、增强评议效果上下功夫。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细化评议内容和评议标准,简化处置手续,使评议工作规范有序,便于操作。要针对机关、学校和不同岗位的特点,提出不同要求。对机关党员,要围绕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增强服务意识等方面进行评议。对学校党员,要突出在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倡导良好的职业道德,创造一流业绩等方面开展评议。
四、把握标准,加大对不合格党员处置力度
不合格党员主要是指那些丧失了理想信念,意志衰退,不履行党员义务,长期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不起党员作用的人。不合格党员滞留在党内,严重影响了党的先进性,削弱了党组织的战斗力。要通过民主评议党员,建立起正常的党员“出口”机制,严肃认真地处置不合格党员,纯洁党员队伍,提高党员素质,使党组织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对不合格党员进行组织处理,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直属党组织在民主评议党员过程中,既要遵循坚持标准,实事求是,教育为先的方针,严格按照党章中对不合格党员采取“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和党内除名”的处理规定和“支委会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党组织批准”的处置程序,又要努力克服畏难情绪和怕麻烦、怕得罪人的思想,切实解决好不合格党员处置难的问题,避免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对预备期内不履行党员义务,确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要坚持处置与教育并重,做好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认真抓好教育转化,对被处置出党的党员,引导他们正确认识和对待自己的缺点、错误,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五、加强领导,确保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取得实效
各直属党组织要认真研究目前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加强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领导。民主评议党员,可采取“双票一审制”,即,对每个党员民主评议时,既在党内进行评议,又在一定范围内接受群众代表的评议。党组织在综合党内外两种评议结果的基础上,审定每一个党员的格次。评议的格次一般分为:优秀党员、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优秀党员各直属党组织按5%的比例评定;各直属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分配名额见附件9。评议结果报党委审批。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局党委的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时间应相对集中。民主评议的实施步骤通常为:学习教育阶段、自我评价阶段、党内党外评议阶段、组织考察和表彰处理阶段。各直属党组织要集中一定的力量,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以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确保评议的质量和效果。要以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积极探索“两新”组织党员、流动党员、无业人员党员、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的民主评议工作。局党委将适时对各直属党组织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检查,重点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参评情况和不合格党员处置情况的督查。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于2010年1月5前结束,具体时间安排、方法步骤,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评议工作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并于2010年1月15日前将此项工作总结材料和有关报表报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附:1.优秀共产党员条件
2.不合格党员的具体表现
3.认定、处置不合格党员的程序
4.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统计表(表一)
5.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处置对象情况统计表(表二)
6.民主评议党员中受处置、处分党员情况登计表(表三)
7.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
8.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
9.各直属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分配名额
中共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委员会
2009年12月10日
主题词:共产党员 民主 评议 意见
录入:王建伟 校对:王荀慧 网发学校 共印5份
附件: 附正文.doc, 附件1:党员民主评议材料一.doc, 附件2:党员民主评议材料二.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