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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教师体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3-16   点击:   来源:   录入者:人事科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根据武进区人事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教职工体检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武教人[2008]18号)》文件规定,每年组织一次教师体检工作,现将做好今年教师体检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的对象、时间和标准

体检对象:各学校(园)在编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民办学校体检对象和体检标准自行确定,经费自理。

体检时间:2010320——820

体检经费标准:每人200元。

二、体检的组织与实施

体检机构为武进人民医院、武进中医院,各校也可根据本校的实际自行选择所在镇医院(卫生院)进行体检。同一单位全体参检人员(含离退休人员)不得分散体检,必须统一安排在同一所医院进行体检。

为做好今年的体检工作,除自愿选择本镇卫生院的单位外,其他单位作如下安排:

原前黄片、湖塘片(中心城区学校)、湟里片学校原则上安排到武进中医院体检;原横林片、郑陆片、卜弋片学校安排到武进人民医院体检(两所区级医院体检设施设备基本相同,执行的是相同的体检项目和优惠标准)。

三、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各校必须指定一名校级领导具体负责本次体检工作,并安排专人做好联络、协调工作。各单位应按文件要求,根据本校实际,及早作出安排,早联系,早落实,早体检。为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体检原则上安排在双休日和暑期,具体时间与医院协商后确定。各校(含镇医院体检单位)务必于325前将确定(填写)好体检日期的《体检人员花名册》(附件三)一份上报组织人事科1108室,未确定体检医院和体检日期的花名册不得上报。

2.各校要组织全体参检人员认真填写《武进区学校教职工体检项目申报单》(附件一),每人一份,收齐后由学校逐个进行审核(对超过体检标准的经费,学校应提醒参检人员由本人自理,于当日体检时直接向医院支付),并于商定体检日的五天前将“体检人员花名册”(附件三)一份和“体检项目申报单”(全体参检人员的)送达指定医院体检中心,以便医院及时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3.各校参检当天必须保证参检率,做到不拖检、不漏检、不换检。教职工体检,是区委和区政府对教育及教育工作者的重视和关爱,体检只限教师本人享受,体检时不得更换他人。体检当日必须空腹,体检后医院统一提供早餐。各校当天到达体检医院的时间,请事先与医院体检中心联系确定。

4.各校在组织体检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要根据本校本地实际情况,妥善安排好往返交通;年老体弱者,要有家属陪同。

59月上旬教育局将另发通知审核统计各单位实际参检人数,并按相关规定结算和核拨经费,逾期不检的单位和个人视作自动放弃。

6.武进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联系人:朱蔚芹,联系电话:85356726 85579185  13813689678

武进中医院体检中心,联系人:蒋英,联系电话:86582932  13706126511

 

附件 1:武进区学校教职工体检项目申报单

2:自选体检项目介绍及收费标准

32010        医院体检人员花名册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常州市武进区人事局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常州市武进区卫生局

 

201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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