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红十字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省、市红十字会有关规定,会员交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红十字组织、团体会员单位及红十字会会员,每年必须主动、自觉履行义务,交纳会费,以增强组织观念,确保红十字各项活动顺利开展。根据武进区红十字会《关于交纳2009年度红十字会会费的通知》(武红发〔2009〕15号)精神,现将2009年度学校红十字会会费收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校红十字会的会费:成人会员年交会费10元;青少年会员年交会费5元,特困生免缴。各学校红十字会按照规定将会费交至区红十字会。
二、交费时间:2009年12月15日前
三、交费方式:各学校均可从银行汇寄或直接送交武进区红十字会办公室(行政中心2号楼105室),汇款单位请注明“红十字会会费”字样及本单位名称。
全 称: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财政专户
帐 号:1105021209000129324
开户行:武进工行湖塘办事处
电 话:86310364
联系人:刘刚
常州市武进区学校红十字委员会
2009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