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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武进区中小学德育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4-14   点击:   来源:   录入者:基教科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为深入贯彻和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引导广大中小学德育工作者加强德育研究,促进德育工作的经验交流,提高德育工作水平,根据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常州市中小学德育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常教基〔20108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开展武进区中小学德育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征集时间

即日起到430

二、参评对象

全区中小学德育工作者

三、案例条件

1.内容。德育案例必须是德育工作者自身经历的真实事件,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班主任工作、团队活动等方面;案例中不要出现师生的真实姓名,可以用化名代替;德育案例必须原创,严禁抄袭,违者将予以通报批评。

2.结构。主要包括背景(不作必须要求)、过程(包括出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教育效果)以及讨论反思(必须要求)几个部分;一招一例,或一招数例(参考文章见附件)。

3.风格。参评案例要“新”,主题突出,时代性强,创意新颖,特色鲜明;参评案例要“实”,措施具体,细节生动,可操作性强。

4.格式。文章标题(三号黑体)、一级标题(小三号黑体)、二级标题(四号黑体)、正文(4号仿宋体),行间距为25,姓名、单位、联系电话放在文末。

5.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四、评选程序

1.自评和推荐。各校要在本校征集评比活动的基础上,择优推荐,一般学校推报12篇,学区较多的学校总数不超过5篇。案例上报截止时间为4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所有案例均以电子格式发送,电子邮箱:wjdeyu@{域名已经过期};联系电话:8631265067897038

2.专家评审。教育局将组织评审,评出优秀案例一、二、三等奖若干,并推报30篇参加常州市的评选。

3.常州市评选出的优秀案例将汇编成书,正式出版。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开展德育优秀案例评选,是加强德育队伍建设、提升德育水平、保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有效推进、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各校要认真组织,精心安排,确保收到实效。

2.严格把关。德育优秀案例是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做法,是立足实际、针对性强、效果明显的成功经验;各校在征集、初评过程中要实事求是,把握标准,保证质量。

3.加强宣传。各校要抓住评比的有利契机,加强德育工作的研讨交流,发现和树立一批有影响力、说服力的典型进行宣传、推广,不断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水平。

 

附件:德育案例范文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0414

 

主题词:德育    案例    评选    通知                     

录入:王晓红    校对:包丽娜            网发学校    共印5

附件:   附正文.doc,   附件:德育案例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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