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今年是“江苏省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第二年,根据省、市关于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有关部署(苏教安〔2008〕18号、常教办[2008]39号),现将创建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从6月1日起开展学校创建的自评、考核验收。通过自评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关学校,于6月15日前把有关材料报送到局办公室,并做好相关的迎检准备。
二、申报材料
1、学校创建活动自评总结;2、中小学“江苏省平安校园”创建考核细则表(填好自评分);3、“江苏省平安校园”创建申报表。
三、申报名额
根据各校申报市级、省级“平安校园”的情况,确保每年向上推荐一定比例的市级“平安校园”(20%)、省级“平安校园”(5%)。已经创建成省级“平安校园”的学校不要再申报,已经创建成市级“平安校园”的学校可根据学校情况直接申报省级“平安校园”。
四、工作要求
各校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通过创建来进一步促进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提高预防和应急处置的能力。要精心组织,按照江苏省“平安校园”考核细则,严格要求,坚持标准,积极申报市、省级“平安校园”。 申报材料请于6月15日前报教育局办公室(邮箱:zhouly@{域名已经过期})。
局将根据学校申报情况对有关学校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择优向省、市推荐。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 《中小学“江苏省平安校园”创建考核验收细则》
附件2: 《“江苏省平安校园”创建申报表》
附件3:《常州市级平安校园创建申报表》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0年6月4日
附件: 附正文、附件1-3.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