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深入推进我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结合武进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武进区“道德讲堂”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武办发〔2010〕154号)要求,特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学校道德讲堂”工作目标
1.倡导“在家中为长辈尽孝心,在学校为同学送关心,在社会为他人献爱心”,奉献社会,提升自己的时代风尚,努力达到“教育一代人,引导两代人,影响三代人”以及“学校道德讲堂”建设覆盖所有学校的目标。
2. 在实践及活动层面扎实推进我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在政策、物质、环境、师资等相关方面形成长期运作、效果明显、切实可行的“学校道德讲堂”工作机制。
3. 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工作力度,增强青少年在学习、生活、人际交往、升学就业和自我意识等方面的心理适应、自我调节、健康成长的能力,促进青少年全面健康成长。
二、“学校道德讲堂”工作原则
1.实践性与实效性原则。以青少年亲身实践、参与活动、体验学习为主要方式,通过团队日活动及开设活动课、实践课、专题讲座等多种渠道开展工作;活动要具有趣味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2.整合与互补原则。要将“学校道德讲堂”与学校各类教育活动相互补充,与家庭、社会教育共同完善,整合各校长期开展实践教育、体验教育活动的工作经验,综合利用各类已有阵地,以整合和新建相结合的方式逐步推开。
3.全体性与主体性原则。面向全体青少年开展活动,培养健康的心理品质和健全人格;尊重青少年的主体地位,鼓励青少年主动参与、独立思考,自助自立自强,促进青少年健康教育整体氛围的形成。
三、“学校道德讲堂”的工作要求
1.队伍要丰富化。要组建专兼职结合的宣讲队伍,一是要发挥学校党政工团负责人、优秀班主任、学科教师的带头示范作用;二是要整合家庭、社区资源,邀请其中的优秀代表参与学校教育,形成育人合力;三是要特别重视组织各级美德少年、四好少年、优秀团员、优秀少先队员、三好学生作为宣讲员,发挥身边好人的作用,邀请他们现身说法,以点带面。
2.形式要多样化。以“我听、我看、我讲、我议、我选、我行”为主要模式,设计多样化宣讲形式,使广大学生易于参与,乐于参与。一是“我听”:以培训报告、巡回讲演等形式,听道德故事,悟优秀品质;二是“我看”:以演绎展示、学习发现等形式,把典型的事迹和品质形象化、具体化,使之更加可亲可敬可信可学;三是“我讲”:以自我推荐、自我宣讲等形式,讲学生自己和身边的道德故事;四是“我议”:以辩论讨论、评议总结等形式,评议身边的好人故事,挖掘精神实质,不断升华自身道德境界;五是“我选”:以学生评选、菜单式宣讲等形式,由学生评选先进人物,由学生选择每一次宣讲的人物、主题和时间等;六是“我行”:以实践转化、提升素质为目标,引导学生在认知、接受先进人物的优秀品质后,见贤思齐,转化行为。
3.活动要经常化。要定期不定期地经常性进行宣讲,利用国旗下讲话进行集中宣讲,结合民族精神月建设统一开展活动;“道德讲堂”要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学生业余党校和团校活动的重要内容。
四、“学校道德讲堂”的组织实施
1.提高认识,精心部署。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建设“学校道德讲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和管理;要对照工作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落实方案,要把建设“学校道德讲堂”与单位中心工作相结合,精心部署,狠抓落实,确保“学校道德讲堂”各项工作全面推进。
2.强化措施,注重实效。各学校要把建设“学校道德讲堂”作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坚持为未成年人办实事、办好事的重要载体,切实负起责任,要拓展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措施,提升工作标准,加强配合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我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3.宣传反馈,有效推进。各学校要建立“学校道德讲堂”建设工作反馈情况制度,要及时报送开展该项工作的好的做法、成效、经验;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校报、板报、橱窗、广播、校园网站等载体,有效宣传工作成效,不断扩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宣传力度和影响力。
4.评估考核,奖励先进。区教育局将定期以实地旁听、学生问卷、查看台账等形式,组织对全区“学校道德讲堂”建设情况进行调研督查,将“学校道德讲堂”建设情况与创建“团结、廉洁、开拓”好班子活动结合起来,命名一批优秀宣讲员、优秀道德讲堂,打造一批特点突出、成效明显的示范讲堂,营造浓厚融洽、规范有序的环境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