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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学校心理健康保健师考核的通知
关于组织学校心理健康保健师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1-10   点击:   来源:   录入者:陈文瑶

关于组织学校心理健康保健师考核的通知

考核办法:考核满分为100分。笔试、集中培训考核与校本培训考核各占70%10%20%,各部分考核办法如下:

1.笔试

1)考试形式:开卷

2)考试时间: 115日上午9:0010:30

3)考核范围:①集中培训时印发的培训提纲;②参考书《中小学心理健康与心理咨询》、《教师心理健康与心理咨询》

2.集中培训考核

出全勤得10分,每缺席一次扣2分,缺席3次以上(含)不得分。

3.校本培训考核

校本培训的考核由各校负责培训的班主任和分管领导根据教师的作业、笔记以及平时参与学习培训的情况计分。校本培训满16课时方能得20分,少于16课时,每少1课时,扣2分,缺5课时以上(含),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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