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建立常州市中小学“阳光
体育运动”校本化实施项目学校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现将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建立常州市中小学“阳光体育运动”校本化实施项目学校的通知》(常教体[2009]26号)转发给你们,希各校认真学习文件有关精神,积极探索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校本化的途径、方法,形成以校为主具有特色的阳光体育运动校本化项目,积极申报常州市中小学阳光体育运动校本化实施项目学校,努力开创我区阳光体育运动的新局面。
各申报学校请认真填写《常州市中小学阳光体育运动校本化实施项目学校申报表》(见附件三)。如有辅助材料,请统一用Word排版和A4纸打印,一式四份。标题用3号黑体字加粗,内文用5号宋体字。申报表和辅助材料均加盖学校公章,于2月24日前报送武进区教育局基教科1208室。 附件1.《关于建立常州市中小学“阳光体育运动”校本化实施项目学校的通知》(常教体[2009]26号)
2.常州市阳光体育运动校本化实施领导小组名单
3.常州市中小学阳光体育运动校本化实施项目学校申报表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0年2月2日
主题词:阳光体育 项目学校 通知
网发学校 共印5份
附件: 附正文.doc, 附件:关于建立常州市中小学“阳光体育运动”校本化实施项目学校的通知.doc, 附件一.doc, 附件二.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