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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11   点击:   来源:   录入者:xwzx

关于集中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21周年之际,为进一步推动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校园建设,区教育局按照区综治办的统一部署,决定在三月份集中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内容

1、宣传政法机关、综治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促进平安校园建设,不断推进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维护学校和谐稳定的情况。

2、宣传学校主动参与校园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建设活动的经验做法。

3、宣传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以及在矛盾纠纷化解、安全管理创新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4、宣传法律法规和治安防范知识,增强师生的法律观念和防范意识。

5、其他需宣传的内容。

二、宣传形式

宣传活动由各校组织,做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范围广泛。

1、广泛开展各种活动,营造宣传氛围。要利用横幅标语、板报、电子屏、橱窗、家校互动以及文艺活动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运用会议和开展法律教育、法律咨询等活动进行重点宣传,努力营造人人知晓、个个参与的良好氛围。

2、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提升宣传实效。各校要围绕宣传工作重点,利用学校现有新闻报道力量,积极开展综治和平安校园建设的报道工作,对重大的宣传活动要邀请区级新闻媒体进行集中宣传,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扩大宣传效应。

3、有效整合资源,增强宣传工作合力。各校要积极联系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围绕校园周边综治情况,与学校周边的村、社区及相邻学校,开展联合宣传活动,营造校园周边平安建设舆论氛围,确保校园周边安全。

三、工作要求

1、宣传工作是政法综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校要高度重视综治宣传月活动,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紧紧结合学校实际,抓紧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细化宣传工作内容,明确工作重点和要求,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2、各校要主动加强与宣传部门、新闻单位等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取得支持与配合。在搞好校内宣传的同时,要主动联系当地政府着重在校园周边开展综治宣传活动,并将宣传活动由学生向家长延伸,确保宣传效果。

3、各校宣传工作总结以附表形式于41前报教育局办公室。

 

附件:综治宣传月活动工作报表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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