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怀念旧版
站内搜索
您所在的位置是:
首页
>>
工作安排
>>
上级来文
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培训班
发布时间:2011-05-05 点击: 来源: 录入者:陆永新
关于组织教师参加常州市第三期国家二级
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壮大中小学心理咨询师队伍,
提升教师心理辅导能力
,常州市教育局将于2011年5月—2011年10月举办第三期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培训班(具体见附件)。
本次培训,凡经单位同意,区、市教育局批准的,培训期间的费用先自理,经考核,取得《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教师培训费由区教育局承担二分之一,学员所在单位承担四分之一,学员个人承担四分之一。
请各校认真组织,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培训,并于5月6日前填报好“2011年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培训班学员报名汇总表”(附件二)和“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培训班学员审批表”(附件三)交教育局组织人事科1102室,
并将电子稿发至
邮箱wjw@{域名已经过期}
,联系电话:67897027。
附件:
常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第三期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1
年5月3日
附件
: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栏目列表
账号登录
保持登录
忘记密码?
账号与武进教师培训平台同步
访问总量统计
日访问总量统计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湟里中心小学
苏ICP备05086717号-1
联系电话:0519-83348221 传真:0519-83341021
技术支持: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常州万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访问统计
苏公网安备 320412020010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