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您所在的位置是: 首页 >>工作安排>>上级来文
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培训班
发布时间:2011-05-05   点击:   来源:   录入者:陆永新

 

关于组织教师参加常州市第三期国家二级
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壮大中小学心理咨询师队伍,提升教师心理辅导能力,常州市教育局将于2011年5月—2011年10月举办第三期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培训班(具体见附件)。
本次培训,凡经单位同意,区、市教育局批准的,培训期间的费用先自理,经考核,取得《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教师培训费由区教育局承担二分之一,学员所在单位承担四分之一,学员个人承担四分之一。
请各校认真组织,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培训,并于5月6日前填报好“2011年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培训班学员报名汇总表”(附件二)和“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培训班学员审批表”(附件三)交教育局组织人事科1102室,并将电子稿发至邮箱wjw@{域名已经过期},联系电话:67897027。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1年5月3日
附件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栏目列表
    账号登录
    保持登录 忘记密码?
    账号与武进教师培训平台同步
    访问总量统计 日访问总量统计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湟里中心小学   苏ICP备05086717号-1
    联系电话:0519-83348221   传真:0519-83341021
    技术支持: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常州万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访问统计

    苏公网安备 320412020010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