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周工作安排
(4月11日——4月17日)
发展中心:
1、周一(4月11日)全校师生参加综合实践活动。
2、周二(4月12日)下午前往星韵参加武进区2011年生命教育活动展评。
3、周五(4月15日)中午收听红领巾广播,本次红领巾广播由六(5)中队负责,请各中队在周三放学前积极投稿。
4、开展“四好少年”争章活动。请各班按照下发的文件要求,开展好相应的活动,并评选出相应的争章好少年,按文件要求做好相关材料,4月26日前交到陈文瑶老师处。(每个孩子申报的奖项只能选一项,不能多选。)其中区级“四好少年”只需要填好推荐表,省、市级的则需要详细的支撑材料,包括文字、图片及获奖证书等。
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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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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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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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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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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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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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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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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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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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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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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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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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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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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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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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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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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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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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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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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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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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个/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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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个/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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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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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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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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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个/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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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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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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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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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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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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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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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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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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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参加“红领巾与地税同行”征文比赛,四年级各班每班至少上交一篇征文,五——六年级各班每班至少上交两篇征文(一定要是原创),请在4月22日之前将电子稿交到FTP:30.11—陈文瑶—红领巾与地税同行文件夹中。
6、参加“我心中的智慧未来”绘画大赛。
7、下周升旗仪式由薛仁良老师负责,国旗班为六(3)班,优秀升旗手在五(2)中队产生,请提前做好准备。
8、公布“共产党好”手抄报比赛情况。
附:相关通知
关于开展“红领巾与地税同行”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2011年4月是第2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宣传月主题为“税收·发展·民生”。为了进一步增强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幸福武进;让税收走进校园,培养广大中小学生从小学习税法、了解税收的热情,成为“小小税法宣传员”及“小小税法监督员”,经研究,团区委、区地税局、武进日报社、区教育局、区少工委联合开展“红领巾与地税同行”征文活动,广泛发动全区中小学生踊跃参加,讲述真人真事、表达真情实感、发表真知灼见。
一、活动主题
围绕“红领巾与地税同行”主题,以“税收带来家乡美”、“我与税收的故事”、“税收伴我成长”、“我心目中的税收”、“畅想地税,幸福武进”等为内容,反映我区地税事业科学发展进程中涌现的新事物、新气象和典型人物等。既可讲述令人难忘的故事,也可述说印象深刻的经历;既可谈税收对生活的影响,也可写税收对社会的贡献;既可以情节打动人,也可以思辨启迪人。
二、参赛对象
全区各中小学在校少先队员
三、活动形式
1、宣传阶段
通过地税干部进校园宣讲、少先队员进企业和税务部门体验调研、少先队员学习和观看税务书籍及宣传片等形式,使少先队员对税法、税收有进一步的认识和理解。
2、征文阶段
(1)征文内容要健康向上,主题明确,时代感强,感情趁势,动人心弦,富有艺术感染力;
(2)题目可自拟,体裁不限,字数控制在500-800字;
(3)参赛稿件为原创作品,文责自负,每位作者限报1件作品。
3、评比阶段
(1)各学校广泛发动组织好征文比赛,并评选校级优秀征文;
(2)各学校在初评的基础上,每校选送10篇优秀征文报送各片总辅导员,由片总辅导员汇总后于4月30日前报送至团区委学少部,联系电话:86310523。
(3)由活动评委会进行严格评选,从参赛文章中择优评出特等奖2名,奖金800元;一等奖10名,奖金500元;二等奖20名,奖金300元;三等奖30名,奖金100元;优秀奖50名,赠送纪念品1份。由活动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4)活动评委会还将评选10个优秀组织奖学校,由活动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4、成果展示
获奖作品汇编成册,并择优在《武进日报》等媒体上刊登。
本次征文活动是全区开展税法进学校、进课堂,深化当前学生素质教育活动的有效途径,请各学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发动中小学生积极参与,共同推动税法宣传活动深入开展。
共 青 团 常州市武进区委员会
常 州 市 武 进 地 方 税务局
武 进 日 报 社
常 州 市 武 进 区教 育 局
少先队常州市武进区工作委员会
2011年3月28日
关于开展“四好少年”成长在武进暨
“万名少年争戴‘四好少年’奖章”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学校:
为了进一步深入开展争当“四好少年”活动,促进全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经研究,团区委、区教育局和区少工委决定联合开展“四好少年”成长在武进暨“万名少年争戴‘四好少年’奖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四好少年”成长在武进
二、活动内容与方法
(一)评选条件
全区少先队员努力争当“四好少年”,围绕胡锦涛总书记《致中国少年先锋队建队60周年的贺信》中提出的“四好少年”要求,在热爱祖国、理想远大,勤奋学习、追求上进,品德优良、团结友爱,体魄强健、活泼开朗等某一方面、某一小项或者各方面都取得明显进步和突出成绩的少先队员均可以参加评选。
(二)评选办法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推荐、展示、评议等环节,各校、各片区积极组织开展争当“四好少年”活动,评选产生10000名武进区“四好少年”,另推选3300名常州市“四好少年”、330名江苏省“四好少年”。(省、市、区级“四好少年”不重复推选)
1、“我的进步我来讲”——“我的成长故事”交流展示活动:少先队员围绕“四好少年”某一方面或综合性要求,讲述自己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少先队活动,努力成长进步的精彩故事。利用晨会、队会以及课余时间等,通过面对面等途径或利用红领巾广播站、电视台、主题队会等阵地交流展示自己成长进步的真实感受和显著收获,并接受队员的民主评议和推选。活动不设门槛,鼓励人人参与,以“雏鹰奖章”作为激励手段,为每个少先队员提供平等的展示和竞争机会。
2、“我的同伴我来夸”——身边“四好少年”事迹互评活动:在开展“我的进步我来讲”——“我的成长故事”交流展示活动之后,学校少先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我的同伴我来夸”——身边“四好少年”事迹互评活动,鼓励少先队辅导员、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以各种方式评议和推荐身边的“四好少年”。通过共同参与展评活动,推荐更多的好少年典型,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评价体系。
3、“‘四好少年’奖章我来争”——申报参评:各校、各片区根据展评活动情况,推荐优秀少先队员申报某一方面的好少年奖章或综合性的“四好少年”奖章,可以申报省级、市级或区级奖章,申报时按要求填写推荐表,经学校大队部审核盖章后于4月30日前交各片总助理,再由片总助理统一报送至团区委学少部,联系电话:86310523,联系人:张小锋。
(三)申报材料
参加评选的候选人材料应包括:①加盖公章的推荐表;②候选人展评活动情况材料(含照片等);③其他能证明候选人在争当“四好少年”活动中取得明显进步和突出成绩的的文字、图片等材料及物化成果等。
三、活动要求
本次展评活动是我区贯彻落实第六次全国少代会精神,实现少先队根本任务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改进少年儿童思想道德建设,推动全区少先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载体。各少先队基层组织要把此项活动当成加强组织教育和基础建设、推动“争当四好少年”工作的重要契机,突出活动的广泛性和普遍性,按照“活动覆盖全体少年儿童”的要求,力争本次活动覆盖到所有学校、所有中队、所有少先队员。
各级少先队基层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广泛发动,积极引导。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学校红领巾广播站(电视台)、校园网站、橱窗、小报等校内媒介,通过适当形式开展 “四好少年”展评活动,在少先队员中掀起争当“四好少年”,携手共同成长的热潮。
共 青 团 常州市武进区委员会
常 州 市 武进 区 教 育 局
少先队常州市武进区工作委员会
2011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