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少先队小干部的工作职责
大队委员会是学校少先队组织的最高领导机构,根据工作的需要设大队长、副大队长、旗手和劳动、文娱、体育、组织、宣传等委员。大队委员会负责制定大队工作计划,组织大队活动,主办大队的各种“小家务”、“小建设”,讨论研究全大队的工作,领导各中队的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⒈大队长
⑴召开并主持大队委员会、中队长联席会,研究、讨论、布置工作,交流工作经验。
⑵根据大队委员会讨论的意见,协助辅导员制定出大队的工作计划。
⑶主持大队活动;召开全体队员会议。⑷检查队委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帮助并检查各委员(各职能部)
及各中小队工作。
⒉副大队长
⑴.协助、配合大队长进行工作。
⑵.负责整理、保管大队委员会的文件和资料。
⑶.负责组织值日中队工作,并配合进行“文明班级”的评选。
⒊大队旗手
⑴.大队集会时负责出旗和退旗,大队列队行进时,负责执旗。
⑵.主持少先队升旗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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