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里中心小学“三好学生”评比细则
一、评比目的:
为了更好地提高学生素质,更加有力地树立标兵形象,特制定本校三好学生评比细则。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标准,公平公正。依据武进区教育局《关于评选三好学生的通知》中所列三好学生基本条件要求,认真组织学生德、智、体三方面的综合评价,做到公平、公正,标准面前人人平等。
2.规范程序,阳光操作。按照《通知》中所列评选程序,结合我校实际,周密、细致地拟定我校的具体操作规程,做到公开、透明,家长、学生、老师人人知晓,禁止在评审过程中违规操作。
3.多方参与,综合考评。倡导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和评价形式的多样化,既尊重学生的自我评价和同伴互评意见,又重视任课教师的集体评议,综合多方意见,对学生的整体发展状况进行综合评定。
4.育人为本,着眼发展。要将激励学生树立远大志向,积极投身丰富多彩的学习生活,全面、主动地发展自身素质,作为我校三好学生评定工作的根本宗旨。在评选过程中,要关注学生的身体心理素质和个性特长的发展。要以三好学生评选活动为载体,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建设良好的校风、学风,为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以及学校的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三、评比条件:
(一)思想好
1.热爱祖国,热爱学校,热爱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认真完成集体交给的任务。
2.自觉遵守学校纪律和公共秩序。爱护公物,保护环境,明辨是非,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3.诚实正直,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他人。
4.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知法守法,有正义感。
5.主动帮助学习和生活上有困难的同学。
6.有良好的劳动习惯,积极参加多种劳动,爱惜劳动成果,勤俭节约。
(二)学习好
1.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各科成绩全面发展。(品德、语文、数学、英语、体育学期综合评价成绩为优,其他学科学期综合成绩为良好以上。)
2.爱动脑筋,思维敏捷,回答问题积极主动。
3.积极参加校内各项竞赛和活动。
4.学习兴趣广泛,有较强的求知欲,乐于探索,爱质疑问难。
(三)身体好
1.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校内外的文体和科技活动。
2.了解卫生和健康知识,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3.且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开朗乐观,不怕困难,有一定的适应能力。
4.体育达标情况为良好或优秀。
四、评选程序:
1. 按照班级学生、班主任、任课教师推荐出“三好学生”候选人名单或者由全班学生海选选出“三好学生”候选人名单(1:2)。
2.将“三好学生” 候选人名单写在黑板上。
3. 民主推选,全班学生进行无记名投票。
4. 公布选举结果,全班通过。
5. 报学校审批,公示一周。
五、相关说明:
1.三好学生评选工作每学期举行一次,一般安排在期末进行。
2.三好学生评选比例不超过班级在籍数的12%(四舍五入)。
3.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学校对反映的问题组织调查处理,对确实存在的问题予以纠正,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有关当事人。如无问题,则对当事人做好解释工作。
4.本实施办法的解释权归学校校长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