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学校开展了争当“三好教师”师德大讨论活动。我认真学习了《教师法》、《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常州市中小学教师八要十不师德自律规定》、《武进区教育局关于重申严禁师德失范行为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感触颇深。
以前总觉得师德建设不外乎是假大空的事情,形而上学,离实际挺遥远的,而今才明白,“不识庐山”的原因是我们正“身在庐山”,所以,很多的认识都很肤浅,对很多的问题都看不清楚,或者说不够清楚。何为“三好教师”?有人说,在学校当好教师,在家庭做好成员,在社会是好公民;也有人说,是作为一名教师,得具备最起码的三项素质,即好身体、好心态、好业务。不管是哪一种,德为先,师德总是放在第一位的。大多数人都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作为衡量教师合格与否的重要标准。抛却外界的因素不谈,立足基础教育,我认为爱心和奉献应该作为师德的一个核心,作为教师的一份良心。我们应该有爱,更要会爱,爱学生、爱自己,在自己的教育教学中将爱与奉献延伸到每一个细节,时时刻刻以各种规范来要求自己,遵纪守法,这样,才能快乐工作、成就学生、幸福自己。
教育,是一项高尚的事业,而教师则是游走于高尚与平凡之间的一群普通人。我愿以自己的行动,在权利与义务的双重选择下,不折不扣地履行师德的教义,做一名合格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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