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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区文明委《关于印发武进区文明单位、文明村、文明社区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2-24   点击:   来源:   录入者:

转发区文明委《关于印发武进区文明单位、
文明村、文明社区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为适应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管理工作,促进创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推进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区文明办依据中央、省、市文明办文件精神,结合武进实际,重新修订了武进区文明单位、文明村、文明社区创建管理办法。现将新修订的武进区文明单位、文明村、文明社区创建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请各校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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