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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教职工调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23   点击:   来源:   录入者:刘伟莉

 

关于做好2015年度教职工调动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为了解教职工调动意向,统筹做好2015年度教师招考、调动等工作,促进人才合理、有序的流动,现就2015年度教职工调动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为使教职工调动工作公开、透明,各校要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文件政策,将文件要求传达到全体教职工。
二、各校要进一步增强编制意识和岗位意识,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对师资的需求,合理规划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超编学校要积极鼓励和促进教职工向缺编学校或下一学段学校流动。
三、调动办理程序
要求调动的教职工个人提出要求调动的书面申请,学校行政集体研究后决定是否同意其调动。
1.区内调动:个人填写《教职工区内调动申请表》(见附件1表一),双方学校同意后报区教育局研究(局直属学校以外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事先向镇政府领导汇报听取意见)。凡调动到中心城区的,调出学校原则上必须超编且学科有余,调入学校应是缺编学校。区教育局研究审核,同意调动的在2015年暑期办理调动手续。
2.调出本区:个人填写《武进区干部(聘用干部)商调表》(见附件1表二),学校同意,报经区教育局批准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出手续。
3.调入本区:因夫妻分居、照顾父母、人才引进等原因需调入本区的,由个人向缺编且学科紧缺的学校申请,经学校考核同意接收后,填写《申请调入教职工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表三),报区教育局研究审核,经区教育局与区人社局会商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教职工调至区外及区外调入办事程序见附件2。
4.辞职解聘。教职工提出辞职或调离武进区教育系统,应由本人向学校递交亲笔手写书面申请报告,学校同意后,填写《武进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解除、终止证明》(见附件3)一式五份,报区教育局。
四、区外调入、区内调动的岗位聘用
所有调入人员根据岗位聘用的有关规定重新聘用岗位。调入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可聘其至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最低岗位。试用期满后,在有空岗的前提下,可按照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条件和单位评分细则打分,参加补充聘任。
五、材料上报时间
教职工调动材料统一由调出学校报送(区外调入由拟调入学校报送),材料集中报送时间为12月10日前,报送地点为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1110室,逾期不予受理。
六、有关要求
1.教职工调动申请表上,调出学校、调入学校应签有明确意见。调出学校、调入学校要对调动教职工的信息进行审核。
2.新录用的教师三年内不得在区内调动。
3.请务必从网上下载表格填写。
 
附件2:调至区外及区外调入办事程序         
附件3:武进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解除、终止证明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4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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