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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教师体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17   点击:   来源:   录入者:李建平

关于做好2015年教师体检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
根据武进区人事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教职工体检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武教人[2008]18号)》文件规定,现将做好今年教师体检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时间和标准
体检对象:各学校(园)在编在册公办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
体检时间:2015年3月10 日—8月30日。
体检费标准:男50岁以上(1965年12月31日前出生)、女40岁以上(1975年12月31日前出生)教职工每人360元;男50岁以下、女40岁以下每人300元。
民办学校非公办教师体检标准由本单位自行确定,经费自理。
二、体检的组织与实施
今年区级体检机构确定为三家:武进人民医院、武进中医院、武进人民医院南院。从今年起,各单位体检机构区不作统一安排,由学校选择确定三家中的一家,也可选择本镇卫生院进行体检。同一单位全体参检人员(含离退休人员)不得分散体检,要求安排在同一所医院体检。
三、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各校必须指定一名校级领导具体负责教师体检工作,并安排专人做好联络、协调工作。各单位应按文件要求,根据本校实际,及早作出安排,早联系,早落实,早体检。为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体检原则上安排在节假日和暑期,离退休人员如人数较多可单独安排在工作日,具体时间与医院协商后确定。确定体检时间工作不得拖延,各校务必于3月25日前与体检医院当面或电话约定本单位体检的确切日期及人数,以便医院统筹安排。
2.各校要组织全体参检人员认真填写《武进区学校教职工体检项目申报单》(附件一),每人一份,收齐后由学校逐个进行审核(对超过体检标准的经费,学校应提醒参检人员由本人自理,于当日体检时直接向医院支付),并于本单位商定体检日的10天前将《体检人员花名册》(附件三)一份和《体检项目申报单》(全体参检人员的)送达指定医院体检中心,以便医院及时做好前期准备工作。逾期不检的个人视作自动放弃。
3.各校参检当天必须保证参检率,做到不拖检、不漏检、不换检。教职工体检,是区委和区政府对全区教育及教育工作者的重视和关爱,体检只限教师本人享受,体检时不得冒名顶替更换他人。如有更换他人体检的,一经发现,除必要的批评教育外,取消其三年体检待遇。体检当日必须空腹,体检后医院统一提供早餐。各校当天到达体检医院的时间,请事先与医院体检中心联系确定。
4.各校在组织体检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要根据本校本地实际情况,妥善安排好往返交通。特别是年老体弱者,要有家属陪同。
5.经费结算办法:全区所有学校体检对象体检费均由区财政承担,教育局按各单位年初在编在册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人数一次性核拨给各学校(园),由各学校在体检结束后,按实际参检人数和标准与体检医院单独进行结算。
四、其他
1.武进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联系人:朱蔚芹、包愫靖,联系电话:85579187 85356726。
2.武进中医院体检中心,联系人:蒋英,联系电话:86582932。地址:延政中大道65号“武进职工服务中心”,武进区行政中心斜对面。
3.武进人民医院南院体检中心,地址:湖东路85号(区教育局东南方向约1公里,夏城路与湖路交会路口;市公交269路、78路、306路、H3路、H4路均可直达)。联系人:奚可容,联系电话:88060258 。
4.区教育局咨询电话:86310892。
 
附件2:2015年自选体检项目介绍及收费标准
附件3:2015年        医院体检人员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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