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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里中心小学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修改稿)
发布时间:2015-04-05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陈明珠

 

湟里中心小学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修改稿)
为探索培养人才的新机制,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指导和辐射作用,加快学校优秀教育教学人才的成长,促进我校高素质教师队伍的建设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更快更好地发展,根据学校三年主动发展规划,决定继续开展学校第二轮“名师工作室”建设。为规范名师工作室的管理工作,在第一轮管理办法基础上,修订本次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提升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的工作思路和“出经验、出成效、出人才、讲奉献”的要求,搭建教师专业化发展平台,形成长效激励机制,构筑学校人才高地,全面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二、工作目标
名师工作室由同一领域骨干教师、专业(学科)带头人共同组成,是集教学、科研、培训等职能于一体的教师合作学习共同体,既是一个开放性的研修组织,也是一种研训学一体的培训模式。工作室以名师为引领,以专业(学科)包括德育项目为纽带,以先进的教育理念为指导,旨在搭建促进中青年教师专业成长以及名师自我提升的发展平台,打造一支高水平、出成就、有影响的品牌教师团队。
三、工作要求
1、各名师工作室要制订相应的工作方案和成员培养计划与方案(包括培养目标、培养内容、培养形式、研究专题、培养考核等),指导和帮助工作室成员在工作周期内达到培养目标。要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逐步成为团结和谐、思想活跃、成果丰硕、富有战斗力的学习型团队。
2、名师工作室要以工作室主持人专长为基础,以工作室成员集体智慧为依托,加强教育教学实践与理论研究,要关注专业(学科)发展与职业教育的前沿动态,研究和解决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引领专业建设发展和提升教育品质。
3、名师工作室要创新中青年教师培养方式,帮助成员形成教学特色,促进成员个性化发展和专业化成长,培养一批具有良好师德修养、先进教育理念、厚实学识素养、开阔教育视野和较高研究水平、在本市、区有一定影响的优秀教师,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发展。
4、名师工作室要为学校和教师提供实在而有效的服务,致力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要及时对外展示专业发展水平和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论文、专著、培训、讲座、公开课、研讨会、报告会、名师论坛、现场指导、观摩考察等形式),形成示范辐射作用。
5、工作室要围绕一个主题开展系列化研究,一个研究周期研究一个主题。特别注意不能与分管的行政条线工作、承担的区级及以上课题研究进行合并。学校统一邀请的专家指导不能作为工作室的活动;学校其他形式的如“人人一堂公开课”及从行政条线布置的调研、展示等活动也不能作为公作室活动。工作室活动是专门针对需要培养的中青年教师,另行开展的有针对性、有主题性的活动。
四、组成与选拔
名师工作室由工作室主持人(即名师)和工作室成员组成。
(一)主持人条件
1、在市、区本专业(学科)领域中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有较丰富的指导青年教师成长的经历和经验的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
2、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堪称育人的模范、教学和科研的能手。
3、具有较强的专业引领、培训指导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承担工作室的职责任务。
(二)成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及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2、有较强的教学和科研工作能力,能够承担相应的职责任务。
3、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够进行网络交流。
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愿申报、填写相关材料,经所在部门推荐,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评选推荐。
(三)选拔审核
1、学校每年3月份接受骨干教师及专业(学科)带头人名师工作室建立申请,在确认资格与审核相关材料批准后,及时向全校公布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名单、相关资料,以及名师工作室工作方案、工作室选聘成员要求等。
2、符合条件的教师根据本办法,向名师工作室负责人提交入室申请,经主持人确认同意后,送学校备案。
(四)签订协议
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与工作室成员签订《湟里中心小学名师工作室成员互相合作、共同提高协议书》,明确研究项目和成员专业化发展等相关目标,规定双方职责、任务及评价办法。
(五)挂牌运行
学校以主持人命名名师工作室,授予证书,工作室依据有关规定和协议开展工作。“名师工作室”一般为期二年。
五、保障措施
学校为名师工作室设置独立的工作场所,配备相应的基础设施,提供便利的工作条件,在安排工作室成员的工作时间和经费支持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保证名师工作室开展日常工作。
六、考核与奖励
1、学校教科室负责名师工作室的日常管理、督促和考核评估工作。
2、名师工作室原则上二年为一个工作周期。学校将采用过程性、阶段性和终结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管理。
3、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不合格”者将撤消该工作室建制;考核“优秀”者,将予以表彰和奖励。优秀名师工作室奖励500元。
4、名师工作室成员的考核由名师工作室主持人负责,主要依据成员培养方案考察其是否达到培养目标。校长室适当给予工作室日常开展工作的经费,由领衔人负责支配。(工作室成员至少6人;在8人或以下者,按每人每年300元标准发放;超过8人者,按每年总金额3000元标准发放。)
5、各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及成员培训及评比、职称晋升等方面学校予以优先考虑。
6、根据名师工作室实绩,采用动态考评机制,评选工作室优秀成员,一般每个工作室评选2人,一次性奖励200元。
7、考核条件:
合格:(1)每学年每个工作室有一节区级以上活动或展示课或讲座(学校统一安排的区级调研不算);(2)每人至少一篇区级以上发表或获奖论文。
不合格:如以上“合格”要求中的两项要求有一项未达到,则工作室考核“不合格”。
优秀:工作室成员在研究周期中成长为“五级梯队教师”的;或工作室的课例、研究成果在区级及以上范围产生较大影响的。
8、考核形式:工作室一个周期结束时,采用集中考核方式,进行工作室成果汇报,由校长室及考核小组考核。平时采用动态考评机制,各工作室的过程性材料请及时上传到工作室网站,按规定栏目上传。同时,按学校要求及时上交相应的的纸质材料。
本办法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湟里中心小学教科室
2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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