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湟里中心小学关于招标餐饮单位的公告
本着办好食堂、方便师生、服务教育的宗旨,根据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食堂管理,进一步提升我区学校食堂管理水平意见,经学校研究决定通过邀标招投
标的方式招聘餐饮企业,将食堂对外委托经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食堂概况
现有武进区湟里中心小学食堂,目前在校学生人数约为1570人左右,教工人数76人(不含代课教师、零时工)。学校食堂为教工提供中餐,为到校的领导、兄弟学校的老师提供简便午餐,为学生提供中饭一餐。根据食堂现有房屋条件,准备公开招聘一家餐饮托管单位来校服务。
二、成立食堂招聘领导小组:
李建平 张春方 崔晓东 何志良 陈志强 周玉香 储红军
三、设立食堂招标监督小组:
李建福 陆伟 周一民 陈明珠
四、投标基本要求:
1、经营方不得分包、转包或委托他人经营。
2、学校将向经营方派出监督人员,定期监督、检查经营方原材料的入库、出库、价格、卫生及质量等情况。
3、学校提供现有的基础设施及相应设备,餐厅设备设施由经营方负责保管、维护,使用过程中发生损坏、失窃等,由经营方自行维修、补置,并承担相关费用。经营方在经营期间另行购置的设备,经营期满后,由经营方带离;双方共同出资购置的设备,经营期满后归校方所有。
4、学校保证食堂内水电气正常供应,水电气费用由经营方负担。
5、经营费用每月结算一次。
6、经营方经营期间必须以清洁能源为燃料,不得使用有污染的燃料,避免引起周边群众的不满。
7、经营方各类食品定价不得高于同类学校食堂价格和当时市场平均价格;学校每学期安排一次食堂成本审计,重点监控成本、财务管理等。
8、经营方在经营期内应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和个人“健康证”等,并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经营方负责。
9、经营方必须负责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承担食堂食品安全事故所有责任。
10、经营方必须服从市、区级卫生、防疫部门的监管,服从市、区级教育部门的监管,参加相关的会议,贯彻相关部门会议的精神。
五、招标办法:
(一)公开招标报名:由学校在校园网{域名已经过期}及校门口公开招标信息一周(7月28日-8月2日);报名时间为:2015年7月30日上午8:00-2015年8月3日5:00截止
(二)报名准备材料:
(1)公司须具有合法有效的餐饮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身份证或委托书的复印件并盖单位公章;
(2)公司具有三年以上学校食堂经营经历,有用餐超过1000人以上A级单位管理经验,无任何食品安全、法律纠纷等不良记录;
(3)公司具有一定知名度,经营状态、信誉好,有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和抗风险的能力;注册资金为50万元以上。
(4)公司有能力向校方缴纳卫生、安全等风险抵押金伍万元人民币。
3.投标文件内容:
(1)餐饮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法人证书、身份证或委托书。
(2)报名时缴投标保证金一万元 (未中标单位,开标结束后投标保证金立即退还);
(3)制定科学合理的食堂经营方案,方案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人员配备(要含有对现有人员的安置措施)
经营内容及品种
原材料的采购、配送监督管理
成本核算
卫生、安全管理与保障
规章制度、服务承诺及管理措施
应急预案(停水、停电、停气、食物中毒等处理)
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计划
4.开标地点及联系方式:武进区湟里中心小学副校长室,联系人:李建平 联系电话:13861235066
(三)接收、评标: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装入信袋内加以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2)2015年8月5日上午9:00在湟里中心小学三楼会议室开标并评标
(四)评标办法:学校组织招标领导小组人员,根据投标单位响应招标文件的情况、单位资质、管理水平等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出中标单位,监督小组监督整个招标过程。
五、中标单位在中标后一周内到学校签订相关托管合同,并缴纳风险押金伍万元。合同周期为一年一签。如果因餐饮单位管理不善,服务质量差,师生满意率低于80%,经书面提醒没有明显改进的,学校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餐饮单位自己承担。在经营托管期间,食堂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学校除提前终止合同外,将提请有关单位追究餐饮单位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招标单位:常州市武进区湟里中心小学
201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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