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贫困学生申报资助的通知
根据上级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补助需填写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请下列班级(班主任)和学生(家长)于10月26前完成相关材料。
一、认真如实填写一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二、相关证明材料:2014年已认定过的学生只需下列A,B两项材料;2015年新申报学生需下列A,B,C三项材料。
A:班主任近期上门家访后出示较详细的家庭经济困难说明原件(学校加盖公章)。
B: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所在单位2015年9月或10月开具的月收入证明原件(单位加盖公章);如无单位,到所在村或社区打一证明(加盖公章)。
C:其他证明材料原件:(重病住院证明或死亡证明或父母离异证明等)
注:2014年已申报学生名单:
二(2)张春艳 二(3)刘 柳 二(5)徐 婷
三(1)薛 承 蒋 云 三(2)周 垚 薛泽梵 五(4)翁 昊
2015年新申报学生名单:
二(5)张 好 三(1)王 颖 三(2)李 涛
三(3)贺嘉祺 一(2)孙亚琴 一(3)黄鑫烨 蒋鉴涵
一(4)姚佳怡 二(4)王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