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里中心小学安全承诺和报告制度
我校安全承诺和报告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根据我校实际,进一步健全学校已有的如门卫、食堂、实验室等各项规章制度,公布上墙,并加强督查,要求相应部门负责人严格按制度操作。
(二)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后勤处为安全管理部门,各室成员及所有任课教师为安全管理者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全校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发挥职能作用,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三)每学期对全体教师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掌握相应的安全知识,不断提高处置安全事故的能力,特别是食堂天燃气的使用,一定要专人而且持证人员;全体教职员必须了解本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四)杜绝违章指挥、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的现象发生。
(五)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坚持每月检查学校校园设施、建筑物、人员的工作活动行为等;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整改,重大隐患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六)制定学校消防、防震防灾、校车、食品中毒等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七)按规定定期组织教职业员工的职业健康检查。
(八)定期向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或负有行业领域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落实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责任和管理制度、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九)自觉接受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负有行业领域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监督和监察。
(十)法律法规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负有行业领域管理职责的部门认为应当承诺和报告的其他内容。
武进区湟里中心小学
2016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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