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里中心小学图书馆借阅规章制度(试行) 为营造良好学习氛围,丰富学生业余生活,提升学生文化素养,合理管理图书借阅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凡本校教职工、学生皆可在本馆借阅开放图书,但必须遵守图书馆规章制度。 2、开放范围:图书馆、阅览室。 3、教师限借10册,其中文艺类书籍限借5册,时限为1月;学生限借2册,其中文艺类书籍限借1册,时限为1周。读者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归还,如仍想借阅者,应到图书馆办理借阅手续,续借次数限2次。逾期不还者按规定处罚。 4、读者有义务爱惜和保护所借图书,不得乱涂乱画,保持书籍清洁。如有损坏或遗失,按照规定赔偿: 1980年前出版书籍,按原价5倍赔偿。 1980年后(含1980年)出版书籍,按原价3倍赔偿。 一套图书缺少其中一册或几册,需赔偿全套,赔偿金额标准如上。 5、读者离校应还清所借图书。 6、借阅证管理办法: (1)借阅证有本馆统一发放、管理。 (2)借阅证遗失或破损应及时到本馆挂失或补办。 (3)读者离校须交回借阅证,并到图书馆办理借阅证注销手续。借阅证不得转借他人,否则引起损失有借阅证所有人负责。 7、本馆提供预约服务,预约读者有优先借阅权,预约册数:教师限5册,学生限2册。 希望各位老师,同学与本馆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工作。 湟里中心小学图书室 2018年3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