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数学课堂教学要求有效的教学应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学习。具体内容如下:
1、学习者参与目标或子目标的提出或确立。
建构主义认为,只有学习者清晰地意识到自己的工作目标并形成与获得所希望的成果相应的预期时,学习才可能是成功的。为了让学习者明确自己的学习目标,建构主义强调教学过程中应该让学习者参与目标或子目标的提出或确立。
2、学习者在“做”中进行学习
目标一旦确立,学习者在进行主动建构的过程中必然要借助一定的操作对象,也就是说总是要有一定的事情让孩子们去做。教师要充分调动学生的多种感觉器官,鼓励学生动口、动手、动脑,在活动中,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进行学习。在传统的教学中,教师一般先讲授所要学习的概念和原理,而后再让学生去做一定的练习,尝试去解答有关的习题,其潜在的假设是:学和做是两个独立的过程,只有先学会了,才能去做,去解决有关的问题。建构主义所倡导的现代教学理念,正好用相反的思路来设计教学。先鼓励学生去做,在做中学。因为在学生做的过程中,学生要综合运用原有的知识经验,甚至可能还要查阅有关的资料,从而作出合理的综合和推论,分析、解释当前的问题,形成自己的假设和解决方案。在这一过程中,学习者便可以建构起与此相应的知识经验。在此基础上,教师再进行提炼和概括,使得学习者所建构的知识更明确、更系统。
根据建构主义的观点,个人根据自己的经验所建构的对外界世界的理解是不同的,也存在着局限性,通过意义的共享和协调,才能使理解更加准确、丰富和全面。因此,在学生学习中的交流就应该是多向的,教学过程不仅包括师生之间的互动,还应包括学生与其他学生之间的互动。教师在教学中应始终充当学生学习的促进者、指导者和合作者。具体表现为:
1、促进者:教师参与协商,鼓励和监控学生的讨论和练习过程。但不是包办代替,不是控制学生讨论的结果。
2、指导者:教师应抓住学生学习中形成矛盾的地方,设计出相应的问题情境以启发学生的思维;给学生提供必要的线索和反馈,发展学生判断、交流、反思和评价的能力,促进学生知识的建构;通过示范、讲解,尤其是提炼和概括,帮助学生进行有意义的学习。
3、合作者:教师把自己当作学习者,与学生一起去学习,敢于承认自己不如学生的地方;同时也愿意与其他学科的教师和专业人员合作,敢于冒风险去开拓自己专业以外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