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课题主持人,各课题管理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省规划办”)《关于开展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中期检查的通知》,省规划办将对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课题进行中期检查,相关要求如下:
一、重点课题(资助经费)、专项课题(资助经费)由省规划办直接检查,请各管理单位督促各课题主持人认真填写《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中期检查表》,并于2013年10月20日将《检查表》收齐后上报至常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办(下称“市规划办”),由市规划办汇总后报省规划办。省规划办将组织有关专家对《中期检查表》进行会议检查,并将抽取部分课题进行实地考查。
二、重点课题(自筹经费)、专项课题(自筹经费)、立项课题由市规划办组织检查,请各课题组认真填写《中期检查表》,市规划办将组织专家组在6月份考查天宁区、钟楼区、戚墅堰区、新北区各课题的研究进展状况,9月份考查武进区、金坛市、溧阳市和局属单位各课题的研究进展状况。市规划办将在全市各课题考查结束后,将考察情况汇总并上报省规划办。
三、继续执行升格与降级制度。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研究质量高、成果丰富的课题或研究水平低、无进展的课题,市规划办将根据情况对其提出进行升格或降级建议,并加盖公章上报至省规划办。
常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办
二O一三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