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小学语文阅读教学中的“价值取向”与“多元理解”
小学《语文课程标准》指出:“语文课程丰富的人文内涵对学生精神领域的影响是深广的,学生对语文材料的反应又往往是多元的。因此,应该重视语文的熏陶感染作用,注意教学内容的价值取向,同时也应该尊重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独特感受、体验和理解,”强调要培养学生探究性阅读和创造性阅读能力,提倡多角度的,有创意的阅读。于是,多元理解被老师们纷纷引入阅读教学实践。但在实际的教学中出现了不少偏差,有的教师顾此失彼,没有把“注意教学内容的价值取向”与“尊重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独特体验”统一起来,致使语文教学出现了“价值取向”与“多元理解”不和谐的现象。
一、“价值取向”的来源
任何文学作品一经产生,就成为一种客观存在,有其客观的规定性。这是因为作者创作一部作品,总有一定的大体明确的创作目的或有比较明确的价值取向,这就使作品所反映的主题或艺术形象在诞生时就具有了一种比较固定的属于它自身的属性,也就给读者的再创造提供了一定的规范性。另外,文学作品一经选入课本,就有其特殊的客观规定性,从教材编写的角度看,再开放型的教材也会有一个或严密或松散的体系,要做好这个工作,编者自己心中对作品有一个明确或基本明确的与作者的价值取向基本一致的结论。
例如,把朱自清先生的散文名作《匆匆》选取入六年级语文下册,编者的目的是让学生感悟时间的匆忙,从而珍惜时间,合理地安排时间。这种选编目的与文本的价值取向是一致的。教学中,要探求这种价值取向。由此看,价值取向源于作品的客观性和编者对作品的认同性。
二、“多元理解”的产生
任何人阅读文学作品,不是纯客观的、消极的、被动的,总是带有一定的主观性。每一个读者都有不同的生活经验,不同的个性,不同的思想感情和文化修养,因此,阅读中的感受、体验和认识往往与作家在创造形象时的感受、体验和认识并不完全一样。同一部作品在不同的读者中,往往会产生不尽相同甚至很大不同的感受、体验和认识,从而产生不完全相同的影响。如《红楼梦》,鲁迅先生曾经指出:“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这就是读者主观能动性造成的差异。由此可见,“多元理解”源自学生的个性化行为。
三、“价值取向”与“多元理解”的统一
《语文课程标准》指出:“阅读教学是学生、教师、文本之间对话的过程。“价值取向”是学生、教师、文本三者在对话过程中得到的共识,具有共性。“多元理解”强调学生对文本的独到感受和体验,展示个性。教学中,即要追求共性,又要张扬个性。“教师是学习活动的组织者和引导者”。阅读教学中,教师不但要做好组织者,激发学生的发散思维,求得学生对文本的独特体验,而且作好引导者,要把学生的思维一步一步地引向文本所呈现的价值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