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份理论学习(徐忠义)
——什么是美术欣赏?
推荐理由:文章从美术欣赏和美术创作二者关系入手,阐明了二者的关系和相互作用。美术创作与美术欣赏是美术活动的两个方面,并且是相互联系、相互推动的两个方面。一方面,美术创作不仅创造了美术作品,而且也生产了美术作品的欣赏者。另一方面,美术欣赏不仅最终实现着美术创作和美术作品的价值,也反作用于美术创作。欣赏者的审美需求、品味和消费能力构成了不同时代的不同的美术标准和不同的美术价值圈。各个时代的最高层次的美术价值圈,要求并创造着属于他自己的杰出美术家和美术作品。
美术欣赏是一种以美术作品为主要对象的特殊思维活动。它是一种审美认识活动,也是一种审美创造活动。
说美术欣赏是审美认识活动,是指欣赏者通过对美术作品的欣赏感受、理解鉴别和想象引发,唤起对美术形象的审美感受或由此及彼的艺术想象,产生情感激动或内心体验,并进而理解和把握美术形象所包含的深层意蕴。一方面,美术欣赏使美术家和欣赏者的思想感情得以沟通,使欣赏者自然地接受美术家对现实美的发现和评价;另一方面,欣赏者通过对美术作品中美术形象的观照,唤起自己的某些生活记忆和经验,或经某种艺术联想和想象,再次面对同一客观事物时会移入通过美术作品所曾获得的审美认识,从而增加对客观事物的感受丰富性。需要强调的是,这里欣赏者的认识是建立在美感基础上的审美认识,因而欣赏是不能强迫的。
美术欣赏虽然以美术作品为审美认识对象,但对于美术作品的审美认识并不是完全被动的,它同时是一种审美创造活动。这是因为,美术作品是美术家对现实美的集中反映或美术家对自己思想情感和审美理想的表现,由于美术家的情感个体性,作品的美感也必然是个性的。另一方面,美术家的创作总要运用美术的形象语言,而形象语言的特点在于其直观性和多义性,这就为欣赏者的自由想象留下了余地。在欣赏过程中,欣赏者已形成的审美意识必然加入其中,欣赏者对美术形象的感知伴随自己的联想和想象就发生了与作者和作品原意的差异与交流。可见,这种通过作品为中介实现的审美差异和交流不会是一种被动的“欣赏—刺激—反射”,而是一种能动的“欣赏—对话—创造”的过程。因此,我们说欣赏者对美术作品的理解是建立在自己的感受体验基础上的再认识和再评价。从时代发展的角度看,审美欣赏的再创造具有历史性和无限性。
从整体的美术活动过程看,美术欣赏是美术活动中重要的组成方面,是美术创作和美术作品实现其价值和意义的基本环节和途径。如果说,美术创作是创造美术价值的活动,美术作品(即创作成果)是美术价值的载体,那么美术欣赏和接受则是实现美术价值的活动,同时又是反作用于美术创作的活动。
美术创作是美术家的审美创造活动,是美术家物化其审美认识的表现活动。在本质意义上,美术家精心创造各种各样美术作品的目的,决不是纯粹的个人自娱行为,而是通过美术形象将自己的审美情感和审美认识传达给人们,从而引起人们的认同和共鸣,使作品达到产生一定社会审美效应的目的性。而达到这一目的的途径只能是欣赏。没有美术欣赏活动,美术创作和美术作品就都不能实现自身的价值,最后完成自己的使命。
美术欣赏对于美术作品成为“现实的”美术作品具有决定性的意义,没有进入欣赏接受过程的美术作品只是一个潜在的客观存在,是没有现实意义的。只有当创作主体—美术作品—接受主体三者构成特定的对象性关系时,美术活动才成其为完整的美术活动,美术作品才成其为现实的美术作品。概言之,美术作品只有通过欣赏过程,才能实现其艺术价值和社会价值。从这个意义上说,美术作品是美术家和欣赏者共同创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