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话之于儿童,是童年不可或缺的精神食粮。在语文教材中,编入了大量的童话作品,比如常人体童话:《卖火柴的小女孩》、《凡卡》等;拟人体童话:《小蝌蚪找妈妈》、《蚂蚁和蝈蝈》、《两只小狮子》、《美丽的公鸡》、《小猴子下山》、《小猫钓鱼》等等,国外著名的拟人体童话:《丑小鸭》、《乌鸦喝水》、《世界多美呀》(苏联苏霍姆林斯基);超人体童话:《七色花》、《渔夫和金鱼的故事》。
童话作为儿童文学的一种特殊样式,具有一些不同于其他文学作品的特质。就童话作品来说,通常是“在童话的幻想世界中,人获得了一种想象中的胜利感,一种从人的各种局限中超越出来的解放感、自由感,这种超越感、胜利感、解放感、自由感自然带给人一种审美的愉悦”。因此,童话作品真正吸引读者的是其特有的“新异性”、“神秘性”、“超越性”、“假定性”、“幻想精神”、“人性光辉”以及“游戏精神”等等。
在童话作品的教学中,教师的任务就是引导学生感悟作品中塑造的人物形象,体会其中的审美情感,让学生体会到一种审美的愉悦。“真正的人性不是自然具有而是在文化中形成的,它需要灌输、培养。这正是童话、儿童文学能够提升人,因而具有一种巨大的感人力量的原因所在”,也即,作为儿童文学的童话等作品,在教学中若真能起到什么作用,那也只能通过教学的内化过程,让学生得到提升,“打下精神的底子”,而这个内化的过程,须教师潜移默化的引导,使学生通过审美体验和审美感悟得以实现。任何幻想越俎代庖的理解或者强加给学生的定论,都不能代替学生自己的体验和感悟。
毫无疑问,教材中大量的童话选文,是考虑到儿童的兴趣爱好和接受心理才走进教材的,在选文立意和数量上是体现了对儿童本位的足够重视,然而在具体的教学中,教师对这类儿童文学作品的教学情况如何呢,先来看一个大家熟知的童话故事的教学案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