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话作品一般具有较强的故事性,人物形象鲜明生动,许多教师在教授童话作品时,喜欢让学生扮演其中的角色进行表演。实践证明,如果使用恰当,这确实是一种有效的教学方法,符合小学生好奇、好动的特点,能激发学生的热情和兴趣,有助于他们理解其中的形象,也符合《语文课程标准》所倡导的理念,《语文课程标准》指出:“语文是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应着重培养学生的语文实践能力,而培养这种能力的主要途径也应是语文实践。”将童话课文改编成课本剧进行表演,可算得上是一种语文实践活动,它能有效地弥补课文内容,向课外拓展和延伸,是课文内容的补充,也有助于提高学生学习语文的兴趣。但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存在着一些滥用表演的现象,他们只追求表面的热闹与好看,特别是在一些公开课中,表演只是做给旁人观看的。在还没有让学生与文本进行深入对话的情况下,就急于让学生扮演课文中的角色。有的表演许多学生参加,学生加入自己的想象,表演得热热闹闹;还有的教学中,让每个学习小组轮番上台表演,语文课上成了表演课,如《小蝌蚪找妈妈》一课,学生读了一遍课文之后,教师让学生记住台词,思考小动物们会说些什么、做些什么,并加入自己的想象练习表演,然后组织学生表演,让学生扮演小蝌蚪、鸭妈妈、小鸭子、青蛙、大鱼、大乌龟、大白鹅。表演化还有一种表现:一些教师将童话作品制成多媒体课件完完全全搬到屏幕上,声、光、色、形样样精美,颇为热闹与好看,但整个课堂缺乏一种内在的审美精神,缺乏与学生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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