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作为一种实践性课程,要求以学生活动为中心。教师在学生的活动过程中起着指导的
作用。综合实践活动不是教师“教”出来的,而是学生“做”出来的,因而,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是指导与被
指导的关系。教师的主要作用就在于指导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的全过程。
学生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主体,一方面是指学生是课程的直接实施者,另一方面是指发挥学生在课程实施中的能动性,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不完全是设计者预设的发展路径,学生也不是完全地通过对成人生活方式的复制来成长的。因此,在教学中,我不把课程及其教材看作是学生必须毫无保留地完全接受的对象,而应发挥学生对课程的批判能力和建构能力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