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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份理论学习(一)
发布时间:2016-01-07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王彩霞

 

十一月份理论学习(一)

王彩霞

综合实践活动是教师引导下,学生自主进行的综合性学习活动,是基于学生的经验,密切联系学生自身生活和社会实际,体现对知识的综合应用的实践性课程。作为从小学阶段至高中阶段的必修课程,综合实践活动强调学生通过实践,增强探究和创新意识,学习科学研究的方法,发展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增进学校与社会的密切联系,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在学生方面,新一轮课程改革重视学生主体地位。实践证明,知识的内化,能力的培养,情感态度的形成,需要学生自己的主动参与和体验实践。学生主体性的发挥一定要遵循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按照他们自然的天性和原有的发展水平实施教育,儿童才能得到良好的发展。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开设既符合儿童自然天性的真正张扬,又能让孩子在后天的活动中学习、在实践中体验,不断使儿童成为学习的主动探索者,充分地让儿童的潜能得到发挥。毫无疑问,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对于小学生素质提高意义重大。首先,可以培养小学生自主观察、动手、动脑的能力;其次,可培养学生自主质疑的思考能力;第三,可培养学生自主交流表达的能力;第四,可培养学生自主探索、创造的能力。

在教师方面,综合实践活动课对提升教师的课程意识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综合实践活动课的开设有利于确立教师的课程观。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资源的开发打破了学校、社区以及家庭之间的堡垒,要求教师在广阔的空间里实施课程,使学生走出课堂、融入生活,在广泛的课程资源中,指导学生进行活动、探究与体验。其次,实践活动课程资源的开发有利于教师主导作用和学生主体地位的发挥。教师在开发课程资源时,要充分考虑学生的生活经验、发展需要、兴趣爱好,让学生以自己喜欢的方式积极主动地参与活动。同时,教师不能代替学生的活动,而是为学生提供建议,解决疑难。因此,教师是作为活动的组织者、引导者与学生一起在活动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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