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探究、合作一直是新课标对课堂教学的要求。学生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主体,一方面是指学生是课程的直接实施者,另一方面是指发挥学生在课程实施中的能动性,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不完全是设计者预设的发展路径,学生也不是完全地通过对成人生活方式的复制来成长的。因此,在教学中,我们不把课程及其教材看作是学生必须毫无保留地完全接受的对象,而应发挥学生对课程的批判能力和建构能力的作用。综合实践活动它不是“可教的”课程,而是“可做的”课程,是实践性课程。作为一种实践性的课程,学生是课程实施的重要主体。为了要突出学生主体,我们在活动中努力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发挥学生作为活动主体应有的地位和作用。从活动主题或课题的提出,到活动方案的制定、再到活动实施,以及活动的总结、交流与评价,都尽可能让学生自主活动,我们的教师则有效地针对学生的实际,进行适当的指导或引导。在我的课堂“打电话”中,我紧密联系生活实际创设情境,积极营造共同学习、探索、研究提高的环境氛围,充分利用对话形式、交互式等合作学习模式,让学生在充分合作机会的个体与群体交往中学会尊重、学会沟通、学会互助,互通有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如“学生自由组对练习”、“生生表演”,都是培养学生合作意识和能力的好做法。在创设情境,学会了最基本的打电话方法后,我又设计了打电话时可能出现的四种不同情况,其目的是设置对话障碍,加大口语交际的难度,进一步培养学生会多渠道解决问题的能力,训练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口语交际的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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