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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研究小结
发布时间:2016-05-19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袁琴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面向学生生活而设计的一门经验性、实践性的课程。可以说,综合实践活动是学生的实践,是学生的活动,我们深深地体会到,实施综合实践活动,关键在于要突出学生主体。由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一门实践性、经验性课程,因而,必须突出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和主体作用。综合实践活动离不开学生主动积极的实践和各种实际操作活动,如果离开了学生作为主体的实践活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就会沦为认知性的课程了。回顾一月的工作,我主要作了以下几方面的努力:

1、转变教师职能,强化指导性。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作为一种实践性课程,要求以学生活动为中心。教师在学生的活动过程中起着指导的作用。综合实践活动不是教师出来的,而是学生出来的,因而,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教师的主要作用就在于指导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的全过程。

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过程中,我们要求指导教师的基本职责就是指导、引导、组织、管理与评价学生活动。要求教师的指导需要以尊重学生的兴趣、爱好和需要为前提。指导不等于规定,不等于统一要求。

2、突出学生主体,强化能动性。

学生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主体,一方面是指学生是课程的直接实施者,另一方面是指发挥学生在课程实施中的能动性,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不完全是设计者预设的发展路径,学生也不是完全地通过对成人生活方式的复制来成长的。因此,在教学中,我们不把课程及其教材看作是学生必须毫无保留地完全接受的对象,而应发挥学生对课程的批判能力和建构能力的作用。综合实践活动它不是可教的课程,而是可做的课程,是实践性课程。作为一种实践性的课程,学生是课程实施的重要主体。为了要突出学生主体,我们在活动中努力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发挥学生作为活动主体应有的地位和作用。从活动主题或课题的提出,到活动方案的制定、再到活动实施,以及活动的总结、交流与评价,都尽可能让学生自主活动,我们的教师则有效地针对学生的实际,进行适当的指导或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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