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主体,一方面是指学生是课程的直接实施者,另一方面是指发挥学生在课程实施中的能动性,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不完全是设计者预设的发展路径,学生也不是完全地通过对成人生活方式的复制来成长的。因此,在教学中,我们不把课程及其教材看作是学生必须毫无保留地完全接受的对象,而应发挥学生对课程的批判能力和建构能力的作用。综合实践活动它不是“可教的”课程,而是“可做的”课程,是实践性课程。作为一种实践性的课程,学生是课程实施的重要主体。为了要突出学生主体,我们在活动中努力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发挥学生作为活动主体应有的地位和作用。从活动主题或课题的提出,到活动方案的制定、再到活动实施,以及活动的总结、交流与评价,都尽可能让学生自主活动,我们的教师则有效地针对学生的实际,进行适当的指导或引导。
我们提出了“生活化的教育”强调课堂内外的沟通、融合,倡导课堂教学与学科实践活动的有机整合。要求每位教师要树立“大学科”观、“大课堂”观的思想,教材不再是教学的全部,课堂不再是学习的唯一场所。通过实践活动沟通了课本内外、课堂内外、学校内外的联系,拓宽孩子们的学习渠道。使“生活化、活动化”的课堂得到拓展与延伸。